補貼對象
2023年3月1日至2月1日(以發票日期為準)在廣州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並於2024年6月1日前完成登記的個人消費者。
補貼標準
根據指南,廣州將向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提供以下補貼:
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含稅價格(以下簡稱車價)654.38+萬元(含)至654.38+05萬元,補貼654.38+00000元/臺;整車價格1.5萬元(含)至20萬元,補貼8000元/臺;整車價格20萬元(含)以上,補貼6000元/臺。
補貼車輛類型
(壹)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目錄》的新能源汽車。
(2)在廣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請信息系統註冊,並接入廣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車大數據監控平臺。
(3)按照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的原則,車輛滿足能效、低碳、智能駕駛、智能控制、動力和能耗等領域的相關條件(見附表,所有車輛必須滿足基本條件和任壹指標對應的先進條件),並實現大規模推廣應用。
車輛要求
(壹)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目錄》的新能源汽車。
(2)在廣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請信息系統註冊,並接入廣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車大數據監控平臺。
(3)按照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的原則,車輛在能效、低碳、智能駕駛、智能控制、動力和能耗等領域符合相關條件,並實現大規模推廣應用。
申請材料
(壹)個人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
(2)車輛銷售發票;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銀行活期儲蓄卡或存折;
(5)車輛信息編號。
處理過程
(壹)經銷商收集上述個人消費者的申請材料,上傳至市路務中心指定系統並發送給車輛生產企業進行核查;
(二)車輛生產企業對相關申請材料進行核實,並送市發改委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車輛信息材料進行審核;
(三)經審核的申請材料送市路務中心進行核實,核實後將補貼資金發放給消費者個人。
任何其他業務
(壹)申請材料應在2024年6月65438日+10月365438日+0日(含)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申請綜合補貼資格。
(二)個人消費者必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壹經發現,將取消其補貼資金,並依法追究責任。
(三)每輛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只能申請壹次綜合補貼。個人消費者和所提供的車輛銷售發票和銀行賬戶的所有者必須屬於同壹個人。
(四)有效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使用的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證。
(五)車輛信息號由車輛生產企業在申請廣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信息登記時申請。註冊機構為國家智能汽車零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地址:廣州科學城開泰大道天臺壹路3號,電話:020-32293694,網址:www.cvc.org.cn)。
(六)車輛生產企業/經銷商應向個人消費者客觀宣傳符合我市補貼政策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如提供虛假信息,誤導個人消費者購買不符合規定的新能源汽車,將取消其申請我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信息系統註冊資格,並依法追究責任。同時,整車廠/經銷商負責將個人消費者反映的有關車輛需求、審核進度、資金撥付等問題及時匯總反饋給廣州汽車服務協會,由廣州汽車服務協會進行回復。
(7)廣州市汽車服務行業協會組織相關車輛生產企業/經銷商申請補貼車輛。如有疑問,請咨詢廣州汽車服務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