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發生以來,全市人民顧全大局、守望相助、***同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經專家綜合研判,決定自10月11日0時至13日24時,進壹步調整市城區疫情防控措施。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壹、居民恢復有序流動。“無疫小區”居民可每天每戶壹人憑出入證進出小區,原則上應在2小時內返回;其他小區居民可自由有序在小區內固定區域內活動,足不出小區;小區內超市開放,實行無接觸購物、指定地點錯峰取物。農村地區居民非必要不出村、不進城,保持家庭、田間“兩點壹線”。出院、解除集中隔離後居家管控人員嚴格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
二、恢復民生保障業態。在行業管理部門指導下,有序恢復超市、便利店、藥店、糧油店、母嬰店、水果店營業。餐飲服務場所僅提供到店自取、外賣送餐服務,暫不開放堂食。其他業態暫緩開放,由行業管理部門開展防疫安全評估。
三、暫緩恢復公***交通。除防疫保供、應急救援、醫療救護等車輛外,公路客運、公交車、出租車等車輛繼續暫停運營,私家車等其他社會車輛暫不上路。
四、堅持非必要不離市。確需出主城區的,需向所在社區、街道和目的地社區報備,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通行。
五、分類管控抵人員。市域外抵佳人員需提前2天向所在社區、單位報備,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抵佳後按規定落實分類管控措施。
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所有恢復運營的場所,嚴格落實錯峰限流、清潔通風消毒、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室內場所接待顧客人數不得超過日常接待人數的50%。廣大市民要按規定頻次參加核酸檢測,積極配合“壹掃三查”,規範佩戴口罩,不紮堆、不聚集、不聚餐。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佳木斯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