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監事會是什麽: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大型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企業名單,由國有企業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決定。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 席是副部級;
國有企業監事會的履行職責:
(1)檢查企業貫徹執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
(2)檢查企業財務,查閱企業的財務會計資料及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驗證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3)檢查企業的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產運營等情況;
(4)檢查企業負責人的經營行為,並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國有企業監事會的履職方式
1、聽取企業負責人有關財務、資產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的匯報,在企業召開與監督檢查事項有關的會議;
2、查閱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財務會計資料以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
3、核查企業的財務、資產狀況,向職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必要時要求企業負責人作出說明;
4、向財政、工商、稅務、審計、海關等有關部門和銀行調查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監事會主 席根據監督檢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監事會其他成員列席企業有關會議;
5、國有企業監事會主 席職責;
6、監事會主 席應當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堅持原則,廉潔自持,熟悉經濟工作。監事會主 席履行下列職責:
(1)召集、主持監事會會議;
(2)負責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3)審定、簽署監事會的報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4)應當由監事會主 席履行的其他職責。
法律依據:
《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
第五條 監事會履行下列職責:
(壹)檢查企業貫徹執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檢查企業財務,查閱企業的財務會計資料及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驗證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檢查企業的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產運營等情況;
(四)檢查企業負責人的經營行為,並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