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相關部委審查機構指導下的資產驗收合格後,自動入庫,並根據資產自動生成資產卡片,包括資產編碼、資產型號、資產數量、資產價值等信息。
如果是低值易耗品和備件,直接改變臺賬的庫存數量。為進壹步加強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提高中央企業境外管理水平,優化境外國有產權配置,防止境外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7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進壹步通知如下:
壹是中央企業要切實履行境外國有產權管理主體責任,將實際控制企業納入管理範圍。落實崗位責任,海外物業管理要設立專門崗位,確保管理要求落實到位。
中央企業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相關制度。有條件的要結合當地法律、監管要求和自身業務,建立分地區、分行業境外產權管理操作規範和流程規則,提高境外國有產權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中央企業應嚴格境外產權登記管理,應通過國資委產權管理綜合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綜合信息系統)逐級辦理產權登記,確保及時、完整、準確掌握境外產權情況。
三、中央企業應加強對個人持有境外國有產權和特殊目的公司的管理,持續進行動態控制。嚴格控制新增個人持有境外國有產權。確需增加的,由中央企業批準,並報SASAC備案。對持有境外國有產權的個人,應采取多種措施保護產權,並根據企業所在地法律和投資環境的變化及時進行調整。對於特殊目的公司,要逐壹論證生存的必要性,根據法律法規及時註銷不再必要的企業。如有困難,需明確處置方案,並在境外產權管理年度報告中進行專項說明。
四、中央企業要加強境外國有資產交易的決策和論證管理,境外國有產權(資產)對外轉讓,企業引進外部投資者增資,要盡可能選擇盡可能多的利益相關方。有條件的,應當公開征集利害關系人,通過招標方式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