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內地居民提交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16周歲以下申請人只需提交戶口簿;軍人只需要提交身份證明,提交復印件。
3.與申請相對應的證明材料。
4、工作單位或派出所。
5.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人員必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擴展數據
應用條件:
第壹,探親。
探望在香港或澳門定居、學習或工作的親屬。“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以壹起申請。
第二,商業。
1,單位派去香港或澳門出差。“單位”是指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在國家稅務部門登記註冊的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單位,以及境外企業在內地的常駐代表機構。
2.申請3個月或1年多次商務簽註,須由所在單位提前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登記備案的具體辦法和審批條件,並向社會公布。
3.個體工商戶前往香港或澳門經營。
4.駕駛專用車輛往來內地與香港或澳門的人員。
第三,團隊旅遊。
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赴香港或澳門旅遊的團隊。
第四,個人旅遊。
批準設立個人永久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
5.其他人。
1.因醫療、喪屬、訴訟、考試、經辦行業、學術交流等特殊原因申請赴香港或澳門。
2.在澳門學習和工作的內地居民申請去香港。
第六,留下來。
經香港或澳門有關部門批準在香港或澳門學習、就業或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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