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損壞或者非法占用鐵路設施設備、鐵路標誌、鐵路用地以及其他影響鐵路安全的行為,有權報告鐵路運輸企業,或者向鐵路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舉報。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與北京市、天津市以及周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鐵路安全管理協調合作,及時通報鐵路安全相關信息,***同做好鐵路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第二章 安全責任第十壹條 鐵路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鐵路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落實鐵路安全管理責任,將鐵路安全管理作為本地平安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健全鐵路安全管理工作路地協調機制和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保障鐵路沿線環境安全整治經費。
鐵路沿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要求做好區域內鐵路安全管理相關工作,采取措施維護鐵路安全。第十二條 鐵路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同做好保障鐵路安全的相關工作。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下穿鐵路以及路塹上的公路、跨越鐵路線路的公路橋梁的安全防護和維修管理工作,配合鐵路運輸企業解決公路鐵路並行路段存在的安全隱患,協商鐵路運輸企業做好鐵路橋梁跨越處規定範圍內的航道養護和疏浚作業。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規範新建、改建鐵路項目建設期沿線環境安全隱患的整治。
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中小學愛路護路教育工作,將鐵路安全知識作為中小學校安全教育的內容。
地方公安機關負責維護鐵路沿線治安秩序,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業單位以及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配合鐵路公安機關應對處置鐵路行車安全相關突發事件。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依法組織實施鐵路沿線無線電管制,協調處理鐵路專用頻率無線電幹擾事宜,保障鐵路無線電臺正常使用。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制止和查處鐵路沿線違法占地、采礦行為,維護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用地秩序。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電氣化鐵路附近排放粉塵、煙塵及腐蝕性氣體超國家規定標準的生產活動的檢查和管理。
住房城鄉建設或者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鐵路沿線城市和建制鎮建成區內的環境衛生、房屋建築和市政施工現場管理,以及跨越鐵路城市橋梁的安全防護和維修管理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鐵路沿線河道采砂、圍墾河湖、攔河築壩、架設浮橋和地下水開采的監管工作。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指導鐵路沿線農業農村生產、養殖、塑料大棚、反光膜的隱患整治工作。
應急管理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做好鐵路兩側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安全監管以及職責範圍內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監護管理工作。
消防救援機構、鐵路公安機關按照職責範圍依法履行消防監督職責,組織滅火救援工作。
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鐵路沿線造林綠化、森林防火以及危險樹木清理整治工作。
通信管理部門負責鐵路沿線通信設施的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