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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第壹條 為加強化妝品標簽監督管理,規範化妝品標簽使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生產經營的化妝品的標簽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化妝品標簽,是指產品銷售包裝上用以辨識說明產品基本信息、屬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等標識,以及附有標識信息的包裝容器、包裝盒和說明書。

第四條 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標簽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壹致性負責。

第五條 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標簽內容應當合法、真實、完整、準確,並與產品註冊或者備案的相關內容壹致。

化妝品標簽應當清晰、持久,易於辨認、識讀,不得有印字脫落、粘貼不牢等現象。

第六條 化妝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應當使用規範漢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號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使用規範漢字對應解釋說明,網址、境外企業的名稱和地址以及約定俗成的專業術語等必須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加貼中文標簽的,中文標簽有關產品安全、功效宣稱的內容應當與原標簽相關內容對應壹致。

除註冊商標之外,中文標簽同壹可視面上其他文字字體的字號應當小於或者等於相應的規範漢字字體的字號。

第七條 化妝品中文標簽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壹)產品中文名稱、特殊化妝品註冊證書編號;

(二)註冊人、備案人的名稱、地址,註冊人或者備案人為境外企業的,應當同時標註境內責任人的名稱、地址;

(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國產化妝品應當同時標註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

(四)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五)全成分;

(六)凈含量;

(七)使用期限;

(八)使用方法;

(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語;

(十)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應當標註的其他內容。

具有包裝盒的產品,還應當同時在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標註產品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

第八條 化妝品產品中文名稱壹般由商標名、通用名和屬性名三部分組成,約定俗成、習慣使用的化妝品名稱可以省略通用名或者屬性名,商標名、通用名和屬性名應當符合下列規定要求:

(壹)商標名的使用除符合國家商標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國家化妝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以商標名的形式宣稱醫療效果或者產品不具備的功效。以暗示含有某類原料的用語作為商

標名,產品配方中含有該類原料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對其使用目的進行說明;產品配方不含有該類原料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明確標註產品不含該類原料,相關用語僅作商標名使用。

(二)通用名應當準確、客觀,可以是表明產品原料或者描述產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使用具體原料名稱或者表明原料類別的詞匯的,應當與產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該原料在產品中產生的功效作用應

當與產品功效宣稱相符。使用動物、植物或者礦物等名稱描述產品的香型、顏色或者形狀的,配方中可以不含此原料,命名時可以在通用名中采用動物、植物或者礦物等名稱加香型、顏色或者形狀的形式,也可以在屬性名後加以註明。

(三)屬性名應當表明產品真實的物理性狀或者形態。

(四)不同產品的商標名、通用名、屬性名相同時,其他需要標註的內容應當在屬性名後加以註明,包括顏色或者色號、防曬指數、氣味、適用發質、膚質或者特定人群等內容。

(五)商標名、通用名或者屬性名單獨使用時符合本條上述要求,組合使用時可能使消費者對產品功效產生歧義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予以解釋說明。

第九條 產品中文名稱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顯著位置標註,且至少有壹處以引導語引出。

化妝品中文名稱不得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進行命名,註冊商標、表示防曬指數、色號、系列號,或者其他必須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的除外。產品中文名稱中的註冊商標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對其含義予以解釋說明。

特殊化妝品註冊證書編號應當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註冊證書編號,在銷售包裝可視面進行標註。

第十條 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和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等相關信息,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進行標註:

(壹)註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和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應當標註產品註冊證書或者備案信息載明的企業名稱和地址,分別以相應的引導語引出。

(二)化妝品註冊人或者備案人與生產企業相同時,可使用“註冊人/生產企業”或者“備案人/生產企業”作為引導語,進行簡化標註。

(三)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應當標註完成最後壹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的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註冊人、備案人同時委托多個生產企業完成最後壹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的,可以同時標註各受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並通過代碼或者其他方式指明產品的具體生產企業。

(四)生產企業為境內的,還應當在企業名稱和地址之後標註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以相應的引導語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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