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區內規上工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限上批零住餐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規上建築業企業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15日期間留在本區且節後正常上班的非我市戶籍正式員工,給予所在企業1000元/人的補助。
申請主體
區內規上工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限上批零住餐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規上建築業企業。
補助標準
1.享受補助的企業需符合申報對象規定;
2.“市外員工”指在我區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身份證號碼非“3306”開頭的紹興市外戶籍員工。
3.根據享受補助的員工人數按實給予企業1000元/人補助,享受補助的員工所在參保企業與實際工作企業需壹致,春節期間需留在柯橋且節後正常上班。
申報要求
企業填報市外留柯員工基本信息表,在本企業內部公示後,上報屬地鎮。
申請資料
《春節期間市外留柯員工基本信息表》、員工2022年1月份的參保證明、2022年1月份工資發放憑證、2022年2月份考勤表,以上材料壹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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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市外員工返崗
由人力社保部門統壹組織鐵路專列、專車接返企業務工人員的,包專列、包車費用由區財政全額承擔。鼓勵企業通過點對點包車、企業間拼車、激勵員工自行返柯等方式,及時組織市外返鄉員工回柯返崗。對2022年2月15日前,市外員工返崗率達到75%及以上的企業,按市外返崗員工5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交通補助。
申請主體
2022年2月15日前,市外員工返崗率達到75%及以上的區內規上工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限上批零住餐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規上建築業企業。
補助標準
上述企業的市外員工在2022年2月15日之前返崗的,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補助。市外員工乘坐政府“就業專列”返崗及已享受春節期間留工穩崗補助的,不再重復補助。
核算方式
1.“市外員工”指在我區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身份證號碼非“3306”開頭的紹興市外戶籍員工。
2.“市外員工返崗率”按企業實際返崗市外員工與上年度年底市外員工相比核算,由屬地鎮負責核定。企業上年度年底市外員工,以2021年12月底實際社保參保人員為準。
3.補助金額按企業市外員工返崗人數和實際到崗時間核算。
申報要求
申請主體於2022年2月19日前,將2021年12月底市外員工名冊、2022年2月15日前返柯到崗的市外員工信息及補助申請審批表報屬地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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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業招工引才
鼓勵企業多途徑擴大招工規模,積極招用人員來柯就業。對區內企業於2022年1-3月期間招用首次來紹就業人員,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的,按學歷給予300-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獎勵。為我區企業引進首次來紹就業員工的勞務協作和引才聯絡站點、人力資源機構參照執行。
申請主體
1.招用首次來紹就業人員並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區內企業;
2.與區人力社保局簽訂點對點勞務協作或引才聯絡協議,並為我區企業輸送符合條件人才的勞務協作和引才聯絡站點;
3.依法登記註冊並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為我區企業引進符合條件人才的區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獎勵標準
1.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人員,按大專以下學歷300元/人、全日制大專500元/人、全日制本科學歷1000元/人、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獎勵。
2.勞務協作和引才聯絡站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2022年1-3月期間為我區企業引進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參照前款標準給予獎勵。
申報要求
企業: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於2022年7月31日前填報招工引才獎勵審批表,並附相關材料,向屬地鎮提交申請。
勞務協作和引才聯絡站點: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主體於2022年7月31日前,填報引才補助審批表,並附相關材料,向區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請。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於2022年7月31日前填報招工引才獎勵審批表,並附相關材料,向區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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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意事項
申請材料及相關表單均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上報。申請主體須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面責任,如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補助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並取消該申請主體2022年度所有政策申請資格。鎮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資料嚴格把關,區大數據中心對員工到崗軌跡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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