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炸性粉塵:這類粉塵即使在空氣中氧氣很少的環境中也能著火,懸浮時能產生劇烈爆炸,如鎂、鋁、鋁青銅等粉塵;
2.可燃導電粉塵:與空氣中的氧氣反應而燃燒的導電粉塵,如石墨、炭黑、焦炭、煤、鐵、鋅、鈦等粉塵;
3.可燃不導電粉塵:與空氣中的氧氣反應而燃燒的不導電粉塵,如聚乙烯、酚醛樹脂、小麥、玉米、糖、染料、可可、木材、米糠、硫磺等粉塵;
4.可燃纖維:與空氣中的氧氣反應而燃燒的纖維,如棉纖維、大麻纖維、蠶絲纖維、羊毛纖維、木纖維、人造纖維等。
粉塵爆炸的條件:
1、幹燥空氣:空氣中的氧氣是爆炸燃燒的必要條件,幹燥空氣中更容易漂浮灰塵;
2、可燃粉塵:可燃粉塵可能爆炸。石粉不可燃,不會爆炸;
3.粉塵懸浮:懸浮在空氣中的可燃粉塵與空氣充分接觸,壹旦燃燒,即充分燃燒;
4.粉塵懸浮密度:懸浮粉塵足夠多,即達到壹定密度才可能發生爆炸。達不到壹定的密度,意味著粉塵顆粒直接遠離,壹團粉塵的燃燒熱不足以傳導到周圍的粉塵而引起燃燒,所以不會引起爆炸;
5.點火:使爆炸發生的起始條件,如火花、煙頭和電火花。沒有點火條件,可燃粉塵永遠不會爆炸。
法律依據:
《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程》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具有可燃粉塵爆炸危險的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業等工貿企業(以下簡稱粉塵爆炸相關企業)的粉塵防爆安全工作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