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吉安縣自然資源局

吉安縣自然資源局

吉安縣自然資源局是吉安縣政府負責自然資源管理、規劃、測繪、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職能部門。

壹、吉安縣自然資源局的主要職能

吉安縣自然資源局在吉安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管理和監督。該局負責制定和實施與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相關的政策,包括土地利用規劃、礦產資源開發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促進吉安縣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此外,吉安縣自然資源局還承擔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水等自然資源的調查和監測,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同時,該局還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的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確保自然資源的公平、公正和合法利用。

二、吉安縣自然資源局的工作重點

近年來,吉安市自然資源局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和生態修復,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二是優化自然資源利用結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第三,加強對自然資源市場的監管,防止資源的浪費和破壞;四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自然資源管理水平。

通過這些重點工作的實施,吉安縣自然資源局為吉安縣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做出了積極貢獻,促進了吉安縣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總而言之:

吉安縣自然資源局作為吉安縣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承擔著自然資源管理和監督的重要職責。該局通過制定和落實相關政策,開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加強市場監管和信息化建設,為吉安縣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促進了吉安縣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2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3條規定: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行使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礦產資源的保護。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批準、登記;但是,依法申請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範圍內為本企業生產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 上一篇:華為新壹代雲平臺助力雲南煙草產業數字化發展
  • 下一篇:嘉興悅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