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資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滿4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或電子信息高級技術職稱,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滿4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中級以上職稱。
三級資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滿3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或電子信息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或電子信息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滿3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
四級資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滿2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或電子信息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或電子信息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滿2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