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業管理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負責規劃、政策和標準,引導行業發展。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的職責分工。按照項目管理權限,需報國家審批和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經信委會同市發改委審核後,報省各自主管部門。需要由省核準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核準和備案。需要由市核準和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核準和備案。
(四)市國資委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的關系。市國資委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的配合下,研究國有及國有控股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發展政策,指導企業實施戰略重組,組織實施企業兼並破產。
(五)原市經濟委員會、市信息產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移交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其單位的設立、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