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族企業公司註冊流程具體如下:
(1)確定壹個需要經營的項目,即經營範圍;
(2)確定公司名字;
(3)前往工商局申請設立;
(4)前往稅務局辦理相關證件;
(5)最後前往組織機構代碼證局申請設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的組成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壹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什麽條件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