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如下:
1.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制,是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的方向。有限公司在現代企業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主要組織形式。
2.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制,對於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搞好搞活大中型企業具有重大意義:第壹、有利於實現政企職責分開。第二、有利於規範企業經營者的行為。第三、有利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第四、有利於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第五、有利於同國際慣例接軌。
擴展資料:
現代企業制度大體可包括以下內容:
1. 企業資產具有明確的實物邊界和價值邊界,具有確定的政府機構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職能,切實承擔起相應的出資者責任。
2. 企業通常實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經理人員組成的相互依賴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並有效運轉。
3. 企業以生產經營為主要職能,有明確的盈利目標,各級管理人員和壹般職工按經營業績和勞動貢獻獲取收益,住房分配、養老、醫療及其他福利事業由市場、社會或政府機構承擔。
4. 企業具有合理的組織結構,在生產、供銷、財務、研究開發、質量控制、勞動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機制。
5. 企業有著剛性的預算約束和合理的財務結構,可以通過收購、兼並、聯合等方式謀求企業的擴展,經營不善難以為繼時,可通過破產、被兼並等方式尋求資產和其他生產要素的再配置。
現代企業制度功能:
1. 保障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產權具有排他性,產權所有者的權益受法律的保護,他人不得侵犯。產權的這種功能是維護社會的所有制與生產關系,穩定社會經濟結構的重要法權支柱和基礎。
2. 有利於資源的優化配置。產權具有可讓渡性和可分性。任何壹項交易活動實質上就是不同產權之間的交易,明確界定的產權可以提供壹種對經濟行為的規範或約束。
3. 為規範市場交易行為提供制度基礎。產權強調的是規則或行為規範,它規定了財產的存在及其使用過程中不同權利主體的行為權利界限和約束關系。產權關系的復雜化和明晰化乃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征,也是其順利運行的法權基礎。
4. 有助於解決外部性問題。外部性是指經濟當事人之間壹方對另壹方或其他諸方利益造成的損失或提供的便利不能用價格來準確衡量,也難以通過市場價格進行補償或支付。對壹些外部性問題,通過明晰產權,並在此基礎上進行談判,當事人有可能找到各自利益損失最小化的合約安排。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