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在本省變更相關信息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資質變更信息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名稱變更的還需提供資質證書正本原件);
(4)與資質變更事項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①企業整體改制變更的需提供企業改制的批準文件或股東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②單位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變更的需提供任命文件及本人身份證、職稱和相關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復印件;
3、企業註冊地跨省變更的,企業應通過變更後所在省受理單位申請,由變更後所在省受理單位負責辦理變更手續。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變更前原資格證書所在地省受理單位同意變更並加蓋印章的《企業資質變更信息申請表》原件;
(2)資質申請表;
(3)資質申請表中所列專業技術人員的勞動保險證明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4)企業資質變更前原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註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