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7月28日至8月2日,填報本科院校誌願。包括:文科或理科提前錄取本科院校,包括軍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專項計劃、鄉村教師計劃、其他院校等。;體育或藝術類提前被本科院校錄取;文科或理科第壹、二批高校誌願。其中,填報藝術院校提前錄取1小批誌願的時間為7月28日至30日。
第二階段:8月27日-28日,高職院校誌願填報。第壹階段未被各批次院校錄取且達到第二階段誌願填報資格線的考生可填報,包括:文科、理科、體育、藝術類高職院校(專科)誌願。
2.從(平行)院校征集誌願者。各批次平行院校誌願錄取完成後,省教育考試院將及時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和計劃數。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填報(平行)院校誌願網上申請。
考生應認真閱讀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及我省公布的招生章程和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院校和專業誌願,並對誌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的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體育、藝術類考生報文科或理科,也可報文科或理科第壹批本科及以下院校。
(6)考生填報高校和專業誌願時,要根據學科和高校、專業對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體檢結論,認真選擇,準確填寫。
(7)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填報平行院校網上誌願(含藝術類傳統誌願)和征集(平行)院校誌願,並對所填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負責,無需現場簽名確認誌願信息。在填報誌願截止時間之前,考生可以在網上修改自己的誌願信息。誌願填報截止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誌願信息。
(八)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辦、中學和有關單位要參照本意見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考生誌願填報的宣傳、組織和指導工作。
(九)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等特殊類型高校誌願填報,按我省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