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個人信息變更後的處理方法如下:
1、企業退休人員申請變更姓名或身份證號時,本人應向其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或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2、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或原單位提供退休人員的戶口本、身份證和個人書面申請,並核查退休人員的原工作單位、基本養老金和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填寫《企業離、退休人員(遺屬)身份證、姓名申請變更匯總表》,報駐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核查手續。
3、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按照職責認真核查相關材料,確定退休人員正確的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填寫《企業離、退休人員(遺屬)身份證、姓名變更審核表》,並留存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復印件,粘貼在個人申請上。審核表與個人申請應作為業務檔案長期保存。
4、由各辦事處隨時將《企業離、退休人員(遺屬)身份證、姓名變更審核表》報送市辦養老處,由市辦養老處專人負責在系統中修改姓名、身份證號和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