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每天約有100人死於交通事故。這個血的教訓時刻警示著我們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通超載更是禁止的。以下是我對流量超載的責任,歡迎咨詢。
交通超載責任書(1)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 _]30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12號令、第223號令、第224號令精神,加強煤礦源頭管理,落實治超責任,確保煤礦生產企業貨運源頭無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實現源頭“零超載”。按照全年治超要求,特簽訂本目標責任制。
壹、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車輛超限超載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 _]30號)、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號、第223號、第224號精神和省、市、縣、集團治超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源頭治超宣傳和落實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完善相關制度及其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企業源頭治超機構,配備足夠的治超人員。
三、加強裝車、開票、稱重和票控機管理等相關人員的學習培訓,建立學習制度,制定學習計劃,認真做好學習心得和筆記。
四、建立健全煤源超載治理登記、統計和檔案,逐壹填寫《治理煤炭銷售非法超載臺賬》,如實登記銷售日期、車輛裝載煤炭重量、煤炭銷售票票號、貨運車輛自重、車牌號、駕駛人信息、出票人、放行人等相關內容。
五、對承運貨物的車輛駕駛員出示的道路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應當進行登記,不得為無牌、證照不全、非法改裝的車輛或者超標車輛裝載或者裝載;不得為超載車輛提供虛假裝載證明。
六、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質量進行裝載,同時要開具與煤炭銷售量相同的煤炭銷售票,對非法超載或無煤炭銷售票的車輛不予放行。
七、嚴格執行煤炭銷售合同,不得銷售或運輸無煤炭銷售票的煤炭;不得偽造、買賣、轉讓或者塗改煤炭銷售票。
八、接受煤源治超執法人員實施的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
九、做好本單位源頭治超工作,嚴格執行“單票限開、單車限裝、壹車壹票壹噸票”制度,實現源頭“零超載”。
十、本責任書壹式三份,每年簽署壹次。集團公司和煤礦企業各持壹份,報縣煤炭局糾察隊壹份。
皇城祥福集團(實業)有限公司(簽字):
皇城祥符集團黃連煤業有限公司(簽字):
交通超載責任書(第二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 _]30號)精神和山西省政府令第10號。212、223、224號,加強煤礦源頭管理,落實治超責任,確保煤礦生產企業貨運源頭無非法超載車輛,實現源頭“零超載”。按照全年治超要求,特簽訂本目標責任制。
壹、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車輛超限超載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 _]30號)、山西省政府令212號、223號、224號精神和省、市、縣、集團治超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源頭治超宣傳和落實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完善相關制度及其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企業源頭治超機構,配備足夠的治超人員。
三、加強裝車、開票、稱重和票控機管理等相關人員的學習培訓,建立學習制度,制定學習計劃,認真做好學習心得和筆記。
四、建立健全煤源超載治理登記、統計和檔案,逐壹填寫《治理煤炭銷售非法超載臺賬》,如實登記銷售日期、車輛裝載煤炭重量、煤炭銷售票票號、貨運車輛自重、車牌號、駕駛人信息、出票人、放行人等相關內容。
五、對承運貨物的車輛駕駛員出示的道路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應當進行登記,不得為無牌、證照不全、非法改裝的車輛或者超標車輛裝載或者裝載;不得為超載車輛提供虛假裝載證明。
六、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質量進行裝載,同時要開具與煤炭銷售量相同的煤炭銷售票,對非法超載或無煤炭銷售票的車輛不予放行。
七、嚴格執行煤炭銷售合同,不得銷售或運輸無煤炭銷售票的煤炭;不得偽造、買賣、轉讓或者塗改煤炭銷售票。
八、接受煤源治超執法人員實施的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
九、做好本單位源頭治超工作,嚴格執行“單票限開、單車限裝、壹車壹票壹噸票”制度,實現源頭“零超載”。
十、本責任書壹式三份,每年簽署壹次。集團公司和煤礦企業各持壹份,報縣煤炭局糾察隊壹份。
皇城祥福集團(實業)有限公司(簽字):
皇城祥符集團黃連煤業有限公司(簽字):
交通超載責任書(第三章)
為貫徹落實省市治超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抓治超就是抓發展、惠民生、創環境”的理念,堅持“政府牽頭、依法治理、源頭監管、嚴格執法、責任追究、獎懲分明、科技引領, 和民意第壹“為貫徹落實“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確保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治超職責,不斷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建立長效治理機制,為我縣實施“六條路徑”戰略營造安全、暢通、快捷的公路交通環境,特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主要目標和任務:
壹、治理車輛非法超載,負責轄區內國省幹線公路非法超載率控制在0.02%以下,55噸以上非法超載率控制在0.02‰以下。
二、治超機構健全,制度完善,信息暢通,信息報送及時,具體要求達到五個標準(壹處、壹隊、壹車、壹系統、壹經費)。
三、宣傳學習,貫徹落實“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原則”
四、清理非法改裝企業,取締不具備生產經營資質的非法改裝企業。
五、吊銷非法汽車改裝企業許可證,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會同有關部門,規範管理公路沿線的煤場、石灰廠、礦山、棕鋼玉廠。
七、規範執法。高速公路無“三亂”現象,無重大違法違紀事件,中央、省、市無重大媒體曝光事件。
八、堅決取締非法生產、改裝、維修車輛企業和非法儲(售)煤場等供應站。
九、對於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含有“車輛改裝”項目,但未納入公告管理的企業,要依法限期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
十、對汽車配件廠、維修點等進行全面整頓。,對非法從事車輛改裝活動的,堅決取締無照經營。
十壹、對於非法改裝車輛嚴重的單位或企業,要會同經信局、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組織專項整治,堅決取締非法改裝車輛。
十二、取締無證儲煤、非法采砂、采石等非法貨運源頭。
十三、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縣政府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對以上內容進行考核評分,獎優罰劣,並追究責任。
2000年4月_ _ _
交通超載責任書(第四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運輸安全的意見》(晉[20 _]42號)和省政府223號令《山西省治理超限超載公路暫行辦法》、224號令《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責任追究辦法》精神,加強貨運源頭單位監管,確保轄區內貨運源頭無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運輸,
政府責任
第壹,按照省政府令第。第二百二十三條落實治超資金來源。
二、負責督促縣級人民政府將依法取得許可、註冊的貨運源頭單位向社會公布。
三、建立貨運源頭治超聯席會議和行政執法聯動工作。
四、負責對在源頭治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對貨運源頭治超工作不作為負有責任。
運輸管理責任
壹是建立全市治理貨運源頭非法超限超載的長效機構、機制和制度,落實貨運源頭監督檢查責任制。
二、對各縣(市、區)貨運源頭治超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認真履行傳遞、復制和報告義務。
四、確保貨運監管源頭轄區內不駛出非法超載車輛。
五、確保轄區內的監督維修企業沒有非法改裝車輛出廠區。
本責任自20__年7月1日起實施。
20__年7月1日
交通超載責任書(第五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強對貨物裝載場所、道路運輸企業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規範貨運市場秩序,明確目標責任,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目標責任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制定。
治理非法超限超載運輸工作在西溫莊鄉人民政府的統壹領導和安排下進行。各有關單位和源頭企業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目標,責任到人,主要領導作為第壹責任人,積極開展治理超限超載車輛工作。
各有關單位和源頭企業要按照前壹天《關於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在各自辦公區域懸掛版面,設置警示和警示牌。
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轄區內運輸車輛的管理。村(居)助理員進駐裝載貨源,嚴格監管轄區車輛出廠(場)裝載情況,防止超載車輛出廠(場)上路。
各相關單位和源頭企業要進壹步加強人員素質建設,確保治超工作不出現違規違紀現象。壹旦發現,將嚴懲不貸。
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將治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範圍。從領導重視、源頭管理、合作協調、執法行為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對治超政策不落實、玩忽職守、敷衍塞責甚至違法違紀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按程序追究相關領導的管理責任,嚴控治超紀律。
2012年3月2日
交通超載責任書(第六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強對貨物裝載場所、道路運輸企業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規範貨運市場秩序,明確目標責任,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目標責任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制定。
治理非法超限超載運輸工作在西溫莊鄉政府的統壹領導和安排下進行。各有關單位和源頭企業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目標,責任到人,主要領導作為第壹責任人,積極開展治理超限超載車輛工作。
各有關單位和源頭企業要按照前壹天《關於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通知》和《山西省政府關於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在各自辦公區域設立警示和警示牌。
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轄區內運輸車輛的管理。村(居)助理員進駐裝載貨源,嚴格監管轄區車輛出廠(場)裝載情況,防止超載車輛出廠(場)上路。
各相關單位和源頭企業要進壹步加強人員素質建設,確保治超工作不出現違規違紀現象。壹旦發現,將嚴懲不貸。
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將治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範圍。從領導重視程度、源頭管理、合作協調、執法行為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對治超政策落實不到位、玩忽職守、敷衍塞責甚至違法違紀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按程序追究相關領導的管理責任,嚴格治超。
200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