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範文(精選5篇)
為了確保活動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活動方案,活動方案其實就是針對活動相關的因素所制定計劃類文書。活動方案要怎麽制定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範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1
壹、活動時間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結束。
二、助學對象
已通過20xx年度全縣困難職工精準識別建檔立卡和信息核對工作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中在讀全日制大學和高中、中專(中專生自費才可享受資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三、資助標準
縣總工會的金秋助學資助標準待摸底調查清楚後根據《廣西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再確定資助金額。
四、申報方式
(壹)經信息核對無差異的原在檔困難職工家庭,屬應保未保戶、低保戶類別的,補充提供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就讀證明);
2.家長本人農行或農商行的銀行卡(存折)復印件(復印件上備註姓名)。
(二)經信息核對無差異的原在檔困難職工家庭,屬低保邊緣戶、意外致困戶類別的,補充提供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就讀證明);
2.家長本人農行或農商行的銀行卡(存折)復印件(復印件上備註姓名);
3.該職工家庭申請前6個月非生活性支出證明材料復印件(如:醫藥費發票、子女讀書的學雜費收據等)。
(三)縣各鄉鎮工委,各產業(系統)工會,各基層工會新增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請根據《賀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賀政規〔20xx〕4號)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520元統壹調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3380元統壹調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調整後的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xx年7月1日執行),以及《賀州市總工會辦公室關於全面推行廣西工會困難職工信息管理系統上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於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難職工家庭建檔工作,並提供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就讀證明);
2.家長本人農行或農商行的銀行卡(存折)復印件(復印件上備註姓名)。
3.該職工家庭申請前6個月非生活性支出證明材料復印件(如:醫藥費發票、子女讀書的學雜費收據等)。
五、工作要求
(壹)申請資助的困難職工家庭向基層工會提出資助申請,並由所在基層工會分類匯總後統壹上報,各基層工會要嚴格按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的有關規定做好摸底調查工作。
(二)請縣各鄉鎮工委,各產業(系統)工會,各基層工會於8月20日前將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需要提供材料壹並報送至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部。逾期不報、材料提供不全者,壹律視為放棄。
未盡事宜,請與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部聯系。
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2為推動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進壹步延伸助學鏈條,推進工會幫扶工作常態化,長效化,落實劍河縣總工會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壹、 指導思想
進壹步拓展我縣職工幫扶活動的內容,積極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城鎮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在促進教育扶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以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入學為重點,通過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解決上學難問題。
二、 幫扶對象和救助標準
(壹) 幫扶對象
今年全縣工會助學的'基本對象是已建立困難職工檔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學校錄取的本屆學生。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1.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劍河縣低保戶人均收入484元),經政府救助後仍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
2. 低保戶邊緣: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雖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劍河縣低保邊緣戶人均收入低於726元),但由於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3. 意外致困戶:是指職工家庭人均收入高於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員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4. 困難農民工認定還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壹是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單位並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三是假如工會組織,擁有工會會員身份。
5. 已享受其他單位和部門資助的學生,不能再享受縣總工會本年度“金秋助學”資助。
(二) 幫扶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給予壹次性資助2000元。
三、 幫扶時間及工作要求
(壹)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時間從7月25日開始,至8月30日結束,7月25日-8月5日宣傳發動,調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會聯合會及工會委員會接受助學申請,然後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公示後報縣總工會;8月21日-25日縣總工會困難職工服務中心進行逐個核實審批;8月26日-30日發放助學金(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學工作。
(二)請各工會聯合會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壹句幫扶的範圍和對象,認真調查摸底,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相關證明材料如學生準考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還未得錄取通知書的可以在網上打印錄取相關信息),戶口本復印件(壹家人全部),身份證復印件(壹家人全部)、身份證復印件、工商銀行開戶存折賬號復印件(必須要工商銀行賬號便於打錢)和《劍河縣總工會困難職工申請審批表》於8月20日前上報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逾期不報、不予受理)。缺項或漏項將無法登錄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視為無效申報。
(三)請各工會聯合會、工會委員會結合各自實際、做好本地本單位“金秋助學”的組織工作,組織好社會捐資助學活動,圍繞劍河縣總工會20xx年的重點工作目標,進壹步擴大救助範圍,尤其是做好困難農民工子女的助學工作。活動結束後,於9月10日前將本地本單位“金秋助學”活動總結報告(含基層工會資助情況)和相關統計表格報送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四、申請程序
(壹)凡符合“金秋助學”救助條件的,由各工會聯合會或工會委員會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後並及時做好匯總、上報工作、各工會聯合會或工會委員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的小組,負責領導本領的“金秋助學”工作。
五、活動要求
1.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難學生入檔,歸檔,回訪幫扶檔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檔施助。
2.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工會要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扶貧辦、***青團,工商聯等部門做好銜接,分工協作、發揮工會拾遺補缺作用,避免重復幫扶救助,原則上,工會組織無覆蓋的單位和個人不接受申報。
3.各級工會要在開展資金,物質幫扶的同時,註重做好對經濟困難學生的精神幫扶,各級工會要加大對工會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擴大宣傳面,深入報道開展助學活動。
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3為切實履行工會組織的維護、幫扶職能,更好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就學難、就業難問題,根據省總開展“溫暖萬家大幫扶”活動的要求,市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開展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
壹、指導思想
“金秋助學”活動是以黨的十八大和中國工會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省總工會關於“維權幫扶大推進”等“五大”行動,按照行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及時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學”工作。
二、資助對象
助學對象主要為國家助學體系尚未覆蓋,或者雖已覆蓋但仍需進壹步幫扶的因家庭成員大病、殘疾、待崗失業、受災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處於當地低保線或者低保邊緣線家庭的子女。
三、申報條件
1、符合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內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學,且無力支付高昂學費品學兼優的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
3、將20xx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致困的職工子女納入幫扶救助範圍。
4、在申報表中必須註明是否屬於已建檔困難職工或農民工。
5、對報考師範類院校,接受免費師範教育的和軍事院校的學生不屬本次行動受助範圍。
6、須持有《誠信計生證明》。
7、已申報獲得其它部門助學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學”救助,否則將進行清退。
四、資金來源
1、以上級工會專項補助資金為主;
2、本級工會自籌資金為輔。
五、時間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為活動籌備階段。
2、8月22日——8月26日為集中發放資金階段。
3、上報相關資料截止時間20xx年8月15日。
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4為更好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進壹步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實踐活動,按照省、市總工會統壹部署,縣總工會決定今年在全縣範圍內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困難職工子女或困難農民工子女,經過國家統壹高中畢業考試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績超過壹本線,且被壹本院校錄取的考生(註:統招自費生、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自費生、錄取院校為減免學雜費的.國防生或師範生等不作為資助對象)。具體應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考生須為本縣戶籍,且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情況,屬於“雙承諾、雙誠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難職工或困難農民工家庭,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救助後生活和上學仍然面臨困難的職工或農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於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學困難的低保邊緣戶(城市:750元/月、農村:352元/月)職工或農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災、水災、地質害災等重大自然災害、意外災害,導致家庭困難的職工子女、農民工子女;
二、資助方式和名額
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仍然分為兩類。壹類學生每年資助5000元,二類學生每年資助3000元,直至大學畢業。屆時被資助學生將與縣總工會簽訂助學協議,協議要求被資助學生在校期間應無違反違紀、連續掛科和重修等不良情況出現,如被資助學生出現協議中規定的不適於繼續資助的情況,縣總工會將停止資助。
三、資助要求
為了更好更有效的開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學活動,把助學資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手中,切實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就學困難的問題,請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和教育工會對本轄區內和各中學考生實際情況認真排查,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於7月23日內報到縣總工會,逾期未報視為放棄,縣總工會將聯合縣教育局根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提供的名單進行入戶實地調查,綜合全縣情況確定20xx年度“金秋助學”資助學生。
四、申報要求及資料
1、申請“金秋助學”的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壹份,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壹份,本人手寫申請書壹份,填寫盤縣總工會“金秋助學”申請表壹份,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各壹份。(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不予受理)
2、申請“金秋助學”的學生及父母近期壹寸照電子版。
3、在申請表上簽父母所在單位意見或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意見並加蓋工會公章。
4、非公企業職工、農民工需要有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當月的工資證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證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證明書,殘疾的需要提供殘疾證。
6、遭受自然災害的需要有當地政府出具的證明。
所有資料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負責收集,並填寫盤縣總工會“金秋助學”匯總表,統壹交縣總工會組宣部,電子版照片直接發郵箱:
五、活動要求
1、各鄉鎮、街道辦工會和各中學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著手做好資助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確保不漏報符合條件學生。如因漏報導致符合條件的學生未得到資助,其助學救助工作由其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自行解決。
2、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除做好縣總工會“金秋助學”申報工作外,要結合本單位本轄區的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助學活動,積極推動整合政府、社會、集體和個人等各方面的助學力量,采用單位或個人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對口資助、勞模愛心等形式,形成黨委重視、政府支持、工會運作、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社會化助學格局。在本單位組織的助學活動結束後,將活動情況總結報縣總工會組宣部。
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5為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助推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開展 “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資助對象
全縣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外來工)子女中,今年應屆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錄取的二本以下院校;軍校、委培等免費生不在此次申請救助範圍之內)的學生。主要類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後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於疾病等困難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或鎮、街道、企業工會蓋章的生活困難證明);
3、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費用證明或特別困難證明);
4、享受了社會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列入本次資助範圍(不能重復上報,壹旦發現不予救助)。
二、申報程序
1、困難職工本人向單位或戶口所在地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接到申請後,進行核實,如屬上述三類對象,符合工會救助要求的發給《金秋助學申請表》(附件1)、《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要求如實填寫後,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2)困難證明(3)家庭就業成員的工資收入證明(4)若申請人為農民工或非公企業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5)全家戶口本復印件(6)申請人本人工商銀行帳號(7)大學錄取通知書(8)普通高校統壹《考試準考證》,交所在單位工會核實簽署意見蓋章後,送鎮、街道、系統工會復審把關並蓋章,上報縣總工會;
4、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應對困難職工困難情況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關材料和現場照片要存檔備查並且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檔案申請表和相關材料上報縣總工會審批。
三、活動時間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分為三個階段:7月10至8月10日,為宣傳、申報階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為調查、審核、公示階段;8月21日至8月25日為集中發放助學資金階段。發放儀式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摸清底數。各基層工會積極做好金秋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爭取黨政的支持,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的支持,形成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的助學資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學活動作為黨員幹部與特困職工家庭結對幫扶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社會各界和個人開展形式多樣的助學活動。同時要抓緊做好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摸底調查、統計匯總工作,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2、信息公開,陽光操作。各基層工會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每壹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總工會安排專人認真審核基層工會上報情況並入戶核實後,在《今日睢寧報》公示無異議後,予以確認救助。
3、認真審核,及時上報。各基層工會要認真做好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相關資料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申報材料,經單位審核後,於8月10日前報縣總工會壹樓服務大廳(逾期不再受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