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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下沈需要跨越幾重障礙

文|車寧

庚者,更(變革)也;子者,茲(於此)也。時值庚子,中國經濟 社會 發展再度迎來變革之年。表現在實體經濟,是生產力的新老更替、生產關系的全球盤整;反映到金融領域,則是金融 科技 的下沈、普惠服務的勃興。

然而羅馬並非壹日建成, 浩浩湯湯 的金融 科技 下沈趨勢的最終成形,也有賴於以下因素的交互作用:

壹者,作為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吃飯”業務的“公(司業務)機(構業務)房(貸業務)”風光不再, 科技 企業流量紅利、資本紅利見頂,業務“出海”頻遭掣肘,兩者對新發展引擎的渴求構成了金融 科技 下沈的起點。

二者,對公領域龍頭企業通過供應鏈對上下遊小散夥伴的整合,零售領域小鎮青年、農村居民消費能力的展現,以及疫情防控下中老年人對線上消費方式的接納,為金融 科技 下沈提供了豐厚土壤。

三者,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5G網等前沿 科技 及其商業模式對傳統經濟的深度改造和消費行為的深刻影響,為金融 科技 提供了新的服務渠道和運營手段,最終使得業務下沈由可能變為現實。

不過,即使金融 科技 下沈已是大勢所趨,我們仍依舊要進行艱辛的 探索 。在這壹過程中,行業乃至 社會 所需要的並不僅是“乘風破浪”的豪情,也需正視前進途中的多重障礙。

理解金融 科技 下沈的障礙首先需要理解金融 科技 下沈的意義。

其壹,金融 科技 下沈可以從工業化到信息化層面進行理解。銀行等被嘲諷為“工業時代的恐龍”並非空穴來風,股市上的低估值也源來有自。

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雖然古已有之,但其發展壯大乃至呈現為當今形態,卻只有工業革命後的短短壹兩百年時間(在中國還要更短)。金融過去的壯大受益於工業化,但金融未來的發展卻受制於工業化。

因此,金融 科技 下沈所需要 探索 的並不僅僅是實現渠道和技術層面的線上化、信息化,也不僅僅是利用 科技 手段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增加覆蓋、防控風險,更多是要實現展業方式、組織機制從工業化模式到信息化模式的躍遷。

其二,金融 科技 下沈也可以從城市化到城鎮化層面進行理解。除工業化外,城市(鎮)化是推動金融發展的另壹主要動力。新中國成立以來,與不斷走高的城市(鎮)化率相伴隨的,壹直有(大)城市化還是(中小)城鎮化的爭論,並且在不同的發展階段而有不同側重。

近年來,隨著大城市對居民吸納能力的飽和、城市治理能力和經濟創造能力提升的瓶頸,特別是新冠疫情對“大城市病”的集中暴露,使得城鎮化發展路徑再次擡頭。金融機構、 科技 企業有必要因時而動,向三四線城市及縣域下沈,並在其中找到服務實體經濟新的可持續發展路徑。

其三,金融 科技 下沈還可以從以外向型經濟為主到以國內循環為主、國際國內互促的雙循環發展新格局層面進行理解。隨著由財富分配不公導致的民粹主義在世界主要經濟體的泛濫,壹時間“退群”、制裁橫行,全球化快速向區域化、本土主義衰退。

壹方面,與經濟基礎和國際秩序的變遷相適應,金融機構、 科技 企業也需要降低對國際(及其衍生)業務的依賴。另壹方面,在將以前對外產能和國內需求嫁接的過程中,金融 科技 其實也大有可為——金融可以提供必要的資金,以市場化方式引導企業轉型; 科技 則可以提供新的交易平臺和生態,降低供需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

因此,金融機構 科技 下沈並非壹時的權宜之計,也非從城市到鄉村的降維打擊,而是與時代脈搏相關,走出普惠服務的可持續之路。明了於此,就可以正確識別誰是真正的“敵人”(障礙),誰是真正的“朋友”(助力)。

首先,技術對業務的改造和提升具有局限性。 金融是服務實體經濟的手段,金融 科技 更是服務手段的手段。雖然出於商業目的,市場上充斥著諸多對於金融 科技 的溢美之詞,然而其真正作用的發揮並不樂觀。金融業務下沈所面對的問題即非 科技 所能全部解決,也不需要 科技 來全部解決。

比如面向縣域小微企業的線上信用貸款,大數據雖然能夠提供更多維度的分析,使金融機構能夠獲取客戶的全息畫像,更準確全面地把握客戶,但在風險控制上依舊不能代替對物的抵(質)押,不能提供優先受償的手段,而後者連同數據的獲取、使用、存儲、轉讓等是法律而非 科技 所能解決的問題。

另外,技術本身也具有局限性。 壹方面,相對於工業革命和電氣革命,信息技術革命諸多前沿 科技 的真實作用和影響範圍本就有限;另壹方面,部分前沿 科技 也還處於孵化階段,能力並未完整展現,與之相應的商業模式也未完全成熟。

比如利用區塊鏈來解決供應鏈上小散商戶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雖然區塊鏈是將信任由人轉移到算法,甚至鼓吹信任可以上升為信仰,但是壹者其運行效率相對低下,不能支撐高頻的零售業務,這就大大限縮了其作用發揮的空間;二者其僅能保障上鏈信息的安全可信,但對信息上鏈之前的問題卻愛莫能助,然而恰恰是上鏈前而非上鏈後,線下而非線上才是小散商戶信息造假的重頭。

最主要的,金融 科技 下沈還不能提供與“公機房”、消費互聯網等量齊觀的業務貢獻,更沒有走出可持續的發展道路,因此也就消減了相關企業的信心和動力。相對於民間金融,金融機構和 科技 企業的比較優勢在於批量經營和風險管控。

對於前者,縣域及鄉村很難提供可以大量標準化經營的場景,小微企業信貸更是如此,金融機構的成本控制和損失發生的大數法則作用發揮有限;對於前者,比如銀行等之所以躲在大型企業、國企、公用事業等客戶服務的“舒適區”難以走出,關鍵不在利潤掙得多,而在風險管得住,而反觀下沈市場,則很難提供如此優質的資產。

對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特殊挑戰還在於,移動支付主導權的丟失使其 科技 下沈趨於被動。從現在復盤的結論看,正是移動支付的失利導致了金融機構和 科技 企業在互聯網市場的“冰火兩重天”。

表面看來,移動支付本身利潤微薄(甚至免費提供)卻投入巨大,與信貸理財相比可謂邊緣,然而它卻是金融發生頻率最高、場景貼合最強的業務,無論對於眼前的客戶活躍度還是長遠的數字化轉型都意義重大。

在支付先失壹局的情況下,信貸缺少了有力的數據和場景支撐,轉型顧慮重重、步履蹣跚,理財也是不堪大用(利息高了負債成本上升,利息低了被罵“吸血”),這些都削弱了金融機構爭搶縣域市場主動權和制高點的能力。

金融 科技 的邏輯雖然可以簡單描述為線上化、數字化,但目前線上渠道並不能完全代替線下網點的作用。當前,線下網點關停風潮愈演愈烈,根據銀保監會公開的信息,僅2020年上半年就有1332家銀行網點關停,而其主要理由就是金融 科技 的發展、線上業務的活躍。 不過,對於渠道作用的發揮,並沒有所謂線上壹定比線下先進之說,其考量也並不應簡化為單純的成本核算。

質言之,金融 科技 下沈還需線下網點的支撐:壹方面,線下網點可以提供信息,在縣域及鄉村市場,技術和系統所能收集整合的信息有限,還不能脫離傳統方式的護持;另壹方面,線下網點還可以提供信任,在三四線城市及縣鄉,熟人 社會 色彩濃厚,在市場中有沒有“腿”(網點及人員)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客戶乃至政府的觀感,進而影響業務的開拓。

如果說線下渠道更多影響 科技 企業下沈的空間,那金融脫媒則更影響金融機構 科技 下沈的效果。

市場下沈所考驗的已不僅僅是金融機構的資金融通能力,還考驗其信息整合能力、 科技 開發能力、產業組織能力乃至生態建設能力,而後四者無疑是金融機構的短板。

以新冠疫情之後的經濟重組來說,壹些工業龍頭企業比如海爾,就在政府支持下用工業雲平臺支撐企業復工,而頭部 科技 企業更是不甘人後,支付寶就從金融支付平臺升級為數字生活開放平臺,面向國內全服務行業開放平臺,用數字化助推服務業提質擴容。

這些舉措不僅僅是削弱了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對企業客戶的吸引力和影響力,更深遠的是其提出了與場景、夥伴深度結合,與下沈市場、數字經濟高度契合的金融新玩法。除了資金融通,業務生態的金融脫媒也愈演愈烈地開展起來。

在下沈企業自身層面,下沈障礙來自於供需落差。這種落差形象地說就是壹二線城市的金融機構、 科技 企業的業務人員和產品經理去猜甚至是“塞”三四線城市及縣鄉客戶的金融需求。

然而壹則,下沈市場客戶的需求有其特殊性,其知識背景、信息獲取及風險偏好都不同於大城市白領所在、所熟悉的人群,部分業務領域特別是對公信貸等並不能拿標準化產品來來去去復制粘貼。

二則,從來不存在壹個抽象化的下沈市場,從壹二線城市金融服務發展經驗看,城市和網絡是磨平人們需求個性、創造標準產品的兩大動力,而這兩者的作用在三四線城市與縣城、鄉鎮、農村無疑是逐級衰減,於是就形成了金融機構和 科技 企業其實並不熟悉、更加細分的市場環境。

另外,相較於 科技 企業,傳統金融機構還有其自身的理念障礙,它們更多是從自身業務而非外部場景出發應用金融 科技 ,對客戶需求理解不全面、不深入,更遑論“超預期”滿足。在下沈市場,金融 科技 和金融產品僅僅是“夠用”,而遠非“夠好”。

在公***服務提供層面,下沈障礙來自於市場環境。

壹者,金融 科技 的作用發揮需要有良好的法制保障, 比如,為金融 科技 發展的良好生態,需要出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來統壹建設,避免線上的“斷頭路”。除此之外,還需要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司法,維護風清氣正的服務環境。

二者,金融 科技 的作用發揮需要有良好的公***設施, 比如,作為驅動金融 科技 運作“原油”的數據,就需要政府及行業組織加強確權和整合,提供通用的公***平臺以激發多方主體的合作意願與行動。

三者, 金融 科技 的作用發揮還需要良好的政府施政,比如,由於地方銀行在股東構成、作用發揮乃至 歷史 淵源上的特殊性,下沈市場的地方政府或多或少都存在壹定程度上的“保護主義”,影響所及就連大中銀行也不免“受氣”,這首先不利於金融機構、 科技 企業通過 科技 等手段均等地開展業務,也不利於當地金融市場的 健康 發展,更不利於金融消費者的利益保護。

障礙是催人奮進的力量而非逡巡徘徊的借口。

從實現路徑來看,金融 科技 下沈並不是靠技術多前沿、資金多雄厚、模式多精致,恰恰相反, 科技 下沈依賴於壹項項具體而細微的技術積累,並在積累中不斷進化;同時還依賴於壹件件百姓日常需求的滿足,並在滿足中積蓄力量。就是在這樣普通的“升級打怪”而非 歷史 宏大敘事中, 科技 下沈終將成長為參天大樹。

具體來說,各方可從以下方向努力,提升 科技 下沈的含金量。

對於政府來說,關鍵是加強治理能力,在硬件建設的同時不斷提升軟件(法制)建設,打造良好發展環境。 更重要的,是有的放矢地建設本地公***基礎設施尤其是“數字基建”,整合各方力量對前沿場景、基礎科學、交叉技術開展聯合攻關,推動包括政務數據、公***服務數據在內的數據***享,引導企業主動承擔助力夥伴數字化轉型的 社會 責任,進而形成良性的分工體系,避免低水平的重復建設。

除此之外,政府還可考慮引入行業自律組織、 社會 專業機構等“第三部門”,提升公***服務供給的水平和質量,壹方面使行業自律組織充分發揮執行市場原生秩序的作用,行使政府與企業的橋梁功能;另壹方面發揮律所、會所、研究機構等 社會 專業機構的比較優勢,為金融 科技 下沈保駕護航。

對於 科技 企業來說,關鍵是加強生態能力,將自己的技術和產品“基礎設施化”,以 社會 化服務能力的提升助力 科技 下沈,攜手金融機構服務更多的中小微企業和個人客戶,讓數字服務更多樣更多元,讓智慧生活更豐富更美好。而在這個搭橋賦能中, 科技 企業自身的生態地位也得到提升,並逐漸走出有自己特色的發展之路。

再者, 科技 企業還應強化公眾對其安全能力的認知,在金融 科技 領域建立信任。

畢竟金融的底線就是安全,作為體驗的重要壹環而非對立面, 科技 企業可發揮自身在技術儲備和實施經驗方面的優勢, 探索 通過LBS(基於位置的服務)、生物識別、可信環境等手段,既增加安全保障的強度和廣度,又在體驗上進行“減負”,使客戶的資金和信息安全在沈浸式環境中得到無感知的呵護。

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關鍵是加強產品能力,在 科技 下沈過程中,面向的客戶是更加細分的企業和千人千面的消費者,其需求和風險各不相同,需要與之匹配的產品精準“滴灌”。 建議首先善用已有產品,包括賬戶服務、支付結算、理財產品等,以資金運營為突破口向下沈市場本地企業進行賦能,對個人客戶則可打造以家庭需求為主題,涵蓋養老、安居、教育、 旅遊 等在內的壹攬子線上化解決方案。

在此基礎上,壹方面優化戰略產品,瞄準在線辦公及其背後的企業數字化轉型趨勢,開發在商旅報銷、費用核算、工資發放等金融功能方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更高頻地與客戶形成黏度;另壹方面推動產品融合,基於開放銀行架構對外輸出金融服務能力,有選擇地與外部高頻非金融平臺進行合作,互相導流、累積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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