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普查,是指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所進行的全面性調查。
經濟普查,主要是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蓋國民經濟各個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含編碼)及其數據庫系統。認真搞好經濟普查,對研究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優化經濟結構,改進宏觀調控,開拓新的就業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經濟普查對改革統計調查體系,完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健全統計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將發揮重要作用。國務院發布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壹次,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截止到2023年,已經確定了五次經濟普查:
1、第壹次經濟普查: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標誌、從業人員、財務收支、資產狀況,以及企業的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開發的投入狀況等。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
2、第二次經濟普查: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普查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時點為2008年12月31日24時。
3、第三次經濟普查: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
4、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5、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全國經濟普查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