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普查,是指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蓋國民經濟各個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含編碼)及其數據庫系統。
單位清查是保障普查登記順利實施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關系到普查工作“成敗”。為全面摸清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和種類,確保普查單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記前,需要對各類單位進行全面清查。
單位清查對象包括我省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單位清查工作主要分為普查員選聘和培訓、普查區劃分、編制清查底冊、“地毯式”清查、數據審核等環節。屆時普查人員將會上門采集清查表信息,分類填報清查表。
單位清查的原則
單位清查采取“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組織原則。各級統計部門要會同同級編制,民政,稅務,工商,質監以及其他具有單位審批權的主管部門,在各級經濟普查辦公室的統壹領導下,按照各自的特點和職責***同組織完成單位清查工作。
鐵路,郵政,電信,銀行,保險,證券等部門要向當地普查機構提供本系統在當地的法人單位,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的名錄,配合當地普查機構進行清查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要協助地方普查機構對營區內的非隸屬經濟單位進行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