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遊客來鄂須至少提前2天申報。
為進壹步做好湖北省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工作,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近日發布了關於境外來鄂人員信息申報有關規定的通知。
通告稱,凡來湖北前14天內有境外居住史的,必須主動申報個人信息。近期擬從境外來湖北的人員,至少在入境前2天向所在單位和目的地社區(村)申報,申報內容包括擬入境日期、航班號、在入境口岸居留史、健康狀況、身份證號、護照號、聯系方式等信息。
同時,外地人員到達湖北後,壹定要根據機場、車站、高速入口的提示,主動登記相關信息。
據悉,對拒絕申報、故意隱瞞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導致疫情擴散、危及公眾安全的,有關部門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所有來湖北的外地遊客都將納入社區疫情防控體系。
湖北省防控指揮部外事組工作人員介紹,為防止境外疫情輸入,指揮部制定了《湖北省入境人員疫情防控指導方案(第壹版)》。
方案提出,建立入境人員疫情防控組織體系,在市州總部設立外事小組,在機場、港口等口岸設立專班,統籌本地或口岸入境人員疫情防控工作,切實把入境人員帶進社區。防控體系形成工作閉環。
同時將外地來鄂人員納入全省疫情防控體系,做到了“四統壹”。對來鄂前14天內在國外居住過的人員全部進行核酸檢測,並按照防控條例對“四類人”進行分類就地處置。其他人由市縣接回,集中醫學觀察14天,全部納入當地社區(村防控體系)。
目前,指導方案第二版正在起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