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上就業補貼發放進度查詢處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和公共就業服務登記號,點擊查詢,然後點擊高校畢業生崗位津貼,即可查看補貼發放進度。
補貼對象和條件為畢業年度招用高校畢業生的中小企業和社會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
補貼標準:用人單位招用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個月的,按照每人1萬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就業補貼。
所需信息:
1,中小企業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相關證明材料;
2、成都市中小企業和社會組織招用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補貼申請表;
3.成都市中小企業和社會組織招聘高校畢業生花名冊在畢業年度壹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證。
用人單位為畢業生連續繳納社保滿3個月後,應在3個月內進行申報。
在申報和發放過程中,企業通過CA數字證書登錄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填寫並上傳所需信息,或聯系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預約櫃臺辦理。* * *就業服務機構和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後,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報企業的基本存款賬戶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補貼管理辦法
第三條就業補貼資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1)關註普惠,優先考慮。落實國家普惠性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和就業任務重的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促進地區間就業協調發展。
(二)獎勵與補償相結合,激勵相容。優化機制設計,獎補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和政策對象的積極性。
(3)操作簡單,性能準確。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準確性,加強監管,以績效導向和結果導向加強就業補貼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