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參股外國企業業務信息報告表怎麽申報處理
2014年9月起,國稅納稅申報表裏多了壹項居民參股外國企業業務信息報告表,很多企業並不涉及此業務,但是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是否應申報?如何申報?筆者經咨詢國稅局,特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8號)的規定:“
壹、居民企業成立或參股外國企業,或者處置已持有的外國企業股份或有表決權股份,符合以下情形之壹,且按照中國會計制度可確認的,應當在辦理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居民企業參股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附件1):
(壹)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居民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外國企業股份或有表決權股份達到10%(含)以上;
(二)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後,居民企業在被投資外國企業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或有表決權股份自不足10%的狀態改變為達到或超過10%的狀態;
(三)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後,居民企業在被投資外國企業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或有表決權股份自達到或超過10%的狀態改變為不足10%的狀態。
2014年9月1日起實行,那麽如果不涉及該業務,應如何處理呢?不涉及該的業務的,很多朋友反映零申報該報表時無法保存,提示需要填寫數據,筆者咨詢國稅局後答復如下:不涉及該業務的,不需要申報該表,根本不用理他,也不用點擊申報,因為沒有數據妳根本就申報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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