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有700多張試卷因為試卷上有標記而作廢。
人事局和考試委員會的依據是“考生不得在試卷上做任何與答案無關的標記,否則試卷無效”,認為閱卷老師存在作弊行為,因此試卷無效,作廢。
考生認為試卷上做的標記與解題、答題有關,標記是在答題過程中形成的,是答題的必要性。第壹,在考試中,題量相當大(比如壹次考試),而且時間緊,壹些沒有把握的題有意識的放在答案之後,然後根據時間情況去做。為了不漏題,有些記號必然會在題前或題上做;第二,壹些已經回答過的問題,為了不浪費時間或者反復錯過問題,標記壹些問題;第三,先把考試題目的答案標出來,想清楚了再填答題卡,才有機會改;四是先把考題的關鍵詞標出來,幫助妳思考和理解題意,以便準確作答。
據我所知,我想對這次招聘發表壹些看法:
1,這張試卷的設計不科學。現在正式考試的答題卡和試卷是分開的,可以在試卷上標註。但是鎮遠的試卷是不分開的,考生習慣性的按照其他正規考試經驗在答題卡上做標記,並不是和閱卷老師壹起作弊。
2.準考證背面“考生不得做任何與答案無關的標記,否則試卷無效”。考務委員會在考前沒有明確這壹規定,也沒有明確告知考生。甚至很多考場在考前都沒有公布考場紀律。與答案相關的標記是在試卷拆封後單方面認可的,只要有標記,就認為違反了這壹規定。全部算與閱卷老師串通,宣布論文無效。這是行為嗎?
3.在晨考之前,對於閱卷是否與答案相關沒有具體的界定。考試期間和考試結束後,在各考點發現試卷上的閱卷是普遍現象。監考老師對此事專門研究,認為閱卷是答題過程,不是作弊,試卷有效。考官(人事局)買了塗改液分發給各個考場,要求監考老師幫考生擦掉試卷上的標記(不管這是不是違反國家考試規定)
4.有的監考老師幫助用修正液塗改試卷的分數,但很多監考老師經常參加監考,知道監考紀律,不敢不塗改考生的試卷,形成了兩種結果。第壹,幸運的是監考老師幫助批改,成為有效試卷,沒有作弊,而不幸的是監考老師沒有批改答案,成為涉嫌作弊的廢紙,有失公允。
5.每個考點的考場都有監考老師和監考老師。考生試卷經監考人員和監考人員核對確認有效後,進入閱卷和評卷程序。直到閱卷結果出來,才單方面認定作弊無效。這是否違反了國考的相關規定?
6.考生違反考試規則作弊。根據國家考試的有關規定,應當在考試現場宣布試卷無效,並由考生簽署處理意見。沒有考生簽名,沒有紀檢監察機關或公檢法機關串通的事實證據,單方面宣布試卷無效是否不合理?
7.這次有700多篇論文涉嫌與閱卷老師串通閱卷作弊,有嫌疑的有三四百人。應該是大案要案,有沒有領導,有沒有組織行為(當然人事部門有權決定誰是閱卷老師,其他個人沒有這個能力)。紀檢監察機關甚至公檢法機關都應該介入,查出誰是主謀,誰是聯系人,但我相信鎮遠考場沒那麽黑。考官要認真調查事件真相,慎重決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樣的決定是在決定成千上萬人的命運,不應該這麽不負責任。它應該公平公正地判斷這些標記的意義和與試卷是否有關系的標準,還考生壹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