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負責人被拘留!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負責人被拘留!

兄弟,妳聽說過眾包平臺嗎?

什麽是眾包?壹群人包餃子嗎?

當然不是,請認真聽!

“眾包平臺”是指企業或個人將壹些任務拆分出來,以傭金的形式發布,完成任務後就可以賺取相應的傭金。

眾包平臺提供了壹種全新的組織勞動力的方式,但需要註意的是,壹些不法分子利用了這壹點。

打著“大學生壹邊讀書壹邊賺錢”、“家庭主婦壹邊帶孩子壹邊賺錢”的幌子,利用眾包平臺發布賭博、交友詐騙等違法信息,將部分眾包平臺變成違法犯罪的“基地”。

“壹頭牛”APP第壹次被查處。

2020年8月,重慶網警在“壹牛”APP眾包平臺上發現有用戶發布違法違規信息,重慶網警立即前往該公司開展現場監督檢查。

“壹頭牛”APP平臺存在的各種違法信息截圖。

經查,該APP平臺每天發布信息超過1萬條,日活躍人數超過5萬人。註冊用戶可以在平臺上發布帶傭金的任務信息,其他用戶完成任務後可以獲得相應的傭金。

鑒於該公司存在不停止傳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並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的違法行為,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重慶網安部門對運營“壹頭牛”APP的公司給予警告處罰,責令其采取改正措施,並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又查了壹遍“壹頭牛”APP。

2021年5月,重慶網警在辦理壹起賭博案件時,查明涉案嫌疑人利用“壹頭牛”APP軟件平臺發布“買賣銀行卡、手機卡”等違法廣告信息的事實。

經調查核實,2020年被當地公安機關處罰後,“壹頭牛”APP運營主體公司仍未能對APP內信息發布進行有效整改,導致其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發布違法違規廣告信息9000余次,造成現實危害。

5月26日,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被抓獲歸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

網絡警察普法

那些言行不符合法律的人將被禁止。

——《萬事俱備》

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傳播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播,采取消除等措施,防止信息傳播,保存相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十八條網絡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未停止傳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傳輸的信息,采取消除等措施並保存相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壹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導致大量非法信息傳播;

(二)造成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造成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4)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圖片|網絡截圖

素材|重慶網警

編輯|張思瑤

—結束—

  • 上一篇:吉林省建設招標網介紹?
  • 下一篇:隆曦是直銷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