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按規定提交申請,上交所審核詢價。
發行人首次申請公開發行股票,需要按照規定準備申請文件後才能在科創板上市。壹是必須由保薦人保薦,同時必須按照證監會的相關制作規定向上交所申報。上交所上報後,必須在收到註冊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回復申請人,告知其是否受理的決定。
在決定是否受理的過程中,上交所需要向發行人詢問審核情況,發行人回答問題的方式將啟動所有審核工作。同時,根據個股在科創板的定位,需要判斷發行人持有的個股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以及上市所規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規則。在這個過程中,上交所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作出審核意見,同時,無論是否同意發行人的證券發行,這個決定的過程和結果都必須公開。
審核資料送證監會決定是否予以登記。
如果上交所在審核詢價後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在科創板上市,那麽這些審核意見、原發行人的註冊申請文件以及過程中的相關審核材料都必須打包送證監會履行發行註冊手續。發行人股票經審核後未公開發行或上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以直接作出終止發行上市的審核決定,並通知發行人。
中國證監會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審核意見和其他註冊申請文件後,辦理發行註冊手續。在此過程中,應確保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審核內容是否遺漏,審核程序是否符合原規定。以上兩項無錯誤的,可以繼續檢查發行人的條件、信息披露要求等主要方面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證監會在審核過程中認為需要進壹步說明或落實部分事項的,可以返回交易所進壹步查詢。壹般來說,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註冊申請作出決定,批準或不批準註冊的決定及理由將予以公開。
特定對象融資簡易程序
近日,科創板融資系統推出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簡易程序,而適合運作規範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可按規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融資總額不超過3億元的股票。
上交所受理簡易程序申請後,可以給予保薦人審核意見,過程中無需進行審核問詢。可在受理後三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並提交證監辦登記。同壹證監局在收到審核意見後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註冊的決定,將進壹步縮短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融資審核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