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操作中,壹般貿易報關單的大部分內容是可以更改的,但有些內容更改起來還是比較麻煩。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有些關員或者有些關員會故意找借口刁難,不會修改。這是人之常情。
刪除單壹重述範圍:
1)出口貨物因故不能出口,需要辦理通關手續。
2)不能修改的項目。
3)報關結束後,貨主要求棄貨或轉關。
4)其他需要刪除的情形。
訂單變更:
1)不能更改的項目:備案號、申報日期。
2)需要更改的欄目數量限制在3項以內(超過3項必須申請刪除列表)。
3)如果檢驗後訂單發生變化,應提供檢驗記錄單。
4)如果稅目發生變化,應提供貨物的相關資料和文件。
5)產品名稱、貨幣體系、交易方式變更的,現場核對發票和裝箱單。
6)變更經營單位或接收單位的,現場核驗相應的監理證書。
7)因海關估價需要改變貨幣體系,轉換為申報貨幣體系後,修改原總價估價(用於外匯支付)。
8)變更導致漏征稅或因稅目修改導致監管條件發生變化的,要求業主在受理變更申請前補齊相關監管文件。
9)如果修改和項目對稅費有影響,必須重新審核或退還征稅結果,並保證征稅結果正確。
10)如果更改壹項後其他項邏輯不壹致,相關欄目也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