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將材料提交當地公安局審批。審核通過後,由當地公安局核發刻章許可證。公司可以憑此證到指定的印章刻制店制作。辦理時間為2個工作日,根據地區不同,印章刻制類型不同,收費標準也不同。具體以當地公安局公示的內容為準。
2.營業執照自成立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仍未備案的,法人應寫明原因,同時領取公司開業通知書、全體股東簽名、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分公司,必須有總公司的證明和總公司全體股東簽字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
第八條經民政部門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本單位設立批準文本,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沒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憑營業執照、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登記證明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向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辦理準刻手續的經辦人員必須持有刻制單位的委托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準刻姓名章手續時,應同時提供姓名章的身份證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準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準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第十二條印章的規格、式樣、印章和材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地方,漢字和相應的民族文字可以與刻章並行出版。
印章不得單獨出版外文,但因工作需要可以同時出版中外文。
需要刻制中外文印章的單位,除持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證件和文件外,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向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第十七條本辦法所指的從事印章業務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營業場所和設施符合國家消防和治安管理規定;
(三)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無欺詐、詐騙、偽造印章等違法犯罪記錄;
(四)符合公安機關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資質條件;
(五)有密封的車間和成品儲存倉庫。第三十四條《刻章精證》式樣由公安部統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