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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大隊的投訴程序怎麽走

壹、勞動監察大隊的投訴程序怎麽走?先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然後拿出用人單位侵犯妳的相關證據寫壹份投訴文書提交給勞動部門。受理範圍,凡本轄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均在舉報投訴受理範圍內。受理條件:1,兩年內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2、有明確的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侵害;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範圍,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4.投訴人進行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文件。二、所需材料:1,投訴人應出示身份證和工作證;2.舉報人舉報所在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應當出示與其所在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勞動合同、錄用通知書、工資卡等。三。舉報投訴的形式和內容要求:1。舉報投訴壹般以書面形式,由本人或電話送至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2.舉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1):舉報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聯系方式;(2)被舉報單位名稱、被舉報人姓名、詳細地址(住址)、工商登記註冊機關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三)報告事件的時間、地點、內容、過程、涉及人數和金額;(4)所報道的事件必須真實;(五)舉報投訴人要求的事項;(6)舉報人簽名,並註明舉報時間。四。案件受理處理: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將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緊急程度、拖延時間等進行分類,依法進行查處。1,屬於職工與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應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處理;2、區管轄的企事業單位案件,由當事人報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3、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接到投訴後認為不屬於受理範圍的,應告知當事人到相關部門進行處理。5.受理時限:自受理投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受理,自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調查完畢。情況復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調查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責令改正);90日內不履行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6.辦理依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規定》等。第九條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綜上,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間違反勞動法的,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所以作為勞動者,要知道怎麽去勞動監察大隊的申訴程序。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最基本的利益,所以只要雙方簽了合同,對方違反了,就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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