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S工作組是中國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準工作組的簡稱。由AVS工作組起草並由標準化機構批準的壹系列標準被稱為AVS標準。AVS標準制定之初,認真分析了國內外標準和知識產權領域的經驗教訓。2004年,工作組對AVS標準中包含的技術的知識產權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分析,得出的結論是“開放技術、專有技術和願意加入AVS專利池的技術構成了完整的AVS技術方案,AVS標準侵犯其他專利的風險極小。”
那麽,假設某企業正在開發或生產壹款基於AVS標準的視頻編解碼器,並且該企業已經獲得AVS專利池的授權並支付了專利費,那麽該公司的這款產品就不會有專利侵權的風險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分析壹下AVS標準的知識產權政策。
與AVS標準相關的知識產權政策
《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準工作組知識產權政策》於2004年9月12日第10次工作會議通過並實施,2008年3月29日第24次工作會議修訂。第23條和第24條指出:“為了促進業界采用AVS技術標準,工作組支持建立AVS專利池。通過獨立評估確認為必要權利要求的第三方專利權人可以加入AVS專利池,參與包裝許可和專利許可費的分配。”“AVS專利池管理應采用‘壹站式’許可模式……”。關於“必要權利要求”,第四條第二款指出:“‘必要權利要求’是指根據專利授權或公布國的法律,專利中不可避免地被最終AVS標準的符合部分侵犯的權利要求,且僅限於此權利要求...基本聲明不包括在內,且許可證不適用於...(3)制造或使用符合最終AVS標準文件的任何產品、服務或其部件。
由此可見,如果壹項專利的權利要求是制造或使用符合最終AVS標準文件的任何產品、服務及其零部件所必需的,但在AVS標準中沒有明確描述,那麽該權利要求就不是AVS的必要權利要求。
必要專利和不必要專利
AVS專利池管理機構是在中國註冊的非營利性組織。其任務是將實施AVS標準所需的必要專利組織成AVS專利池,並進行“壹站式”許可。今年3月,AVS專利池管理中心已經開始召集AVS-P2標準必要專利,召集期為2008年3月1日至4月1日。可以看出,AVS專利池管理機構只調用、識別和許可AVS標準的必要專利,對於那些符合AVS標準文件的產品是必要的,但是AVS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專利,AVS專利池管理機構不承擔識別和許可這些專利的責任。
不知道AVS專利池管理機構是如何識別必要專利的?但從壹些主要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實踐來看,專利池的建立應遵循“最低原則”,“必要專利”至少應滿足有效性和不可替代性的要求。從基本專利和標準的對照表以及國外機構對MPEG-2/4標準和H264/AVC標準所做的基本專利權利要求和標準文本的對照表來看,專利的必要性分析主要是對比專利權利要求和標準文本。只有當標準文本涵蓋了至少壹項權利要求時,相關專利才能算作必要專利。
按照這種評價方法,技術標準中必不可少的是必要專利的技術方案,而必要專利壹般是在標準文本公布前申請或授權,然後相關公司的專利部署可能大多集中在不必要的專利上。
技術標準中不必要專利的技術方案不壹定是不重要的技術,壹些不必要的專利可能成為行業主流技術,在市場競爭中發揮關鍵作用。因此,相關企業積極防範和防範技術標準中不必要的專利仍然非常重要。
AVS標準中不必要專利的例子
經過檢索分析可以發現,AVS標準發布後,各國相關企業仍然提交了大量不必要的專利申請。這種專利可能是AVS標準中規定的壹種技術規範的(最佳)體現,或者是壹種快速算法等。雖然這些專利對於AVS標準來說不是必須的,但是對於符合AVS標準的產品來說,可能會落入這些專利的保護範圍。有大量這樣的專利(申請),它們可能分布在數字音頻和視頻編碼技術領域的各種模塊中。對於相關企業來說,這樣的專利仍然構成很大的威脅,需要進行調查。下面通過兩個具體的專利(申請)來說明。
示例1
諾基亞於2005年6月5438+10月申請了名為“視頻編碼中的參考圖像管理”的專利,專利申請號為CN200580040403.8,公開號為CN1010658。本專利的權利要求1如下。
壹種編碼圖像序列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使用壹幅或多幅圖像作為參考圖像;用第壹參數標記參考圖像;將第壹參數作為信號發送給解碼器;和管理使用參考圖像。其中參考圖像由基於第壹參數導出的第二參數識別。
權利要求1所述技術方案的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a .使用壹幅或多幅圖像作為參考圖像;
b .使用第壹參數標記參考圖像;
c .將第壹參數作為信號發送給解碼器;
d、使用參考圖像管理;
E.參考圖像由基於第壹參數導出的第二參數識別。
AVS視頻標準文本在“9.4.3參考圖像選擇”中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每幀使用的參考圖像不應超過兩幅,應為最近解碼的I幀或P幀。參考索引值用於確定用於解碼當前圖像的參考圖像...參考索引值隨著參考圖像和當前圖像之間的距離(顯示順序)的增加而增加...”
標準中規定的“每幀圖像使用的參考圖像不得超過兩幅”符合上述專利的特征A。來自“參考索引值用於確定用於解碼當前圖像的參考圖像”。可見,“參考指標值”相當於本專利中的“第二參數”。“參考索引值隨著參考圖像與當前圖像之間的距離(顯示順序)的增加而增加”,可以認為“參考圖像與當前圖像之間的距離”相當於本專利(申請)中的“第壹參數”。所以AVS標準符合本專利的特征B和E。AVS標準使用“參考圖像管理”,所以也符合特性d。
上述專利的特征“C,將第壹參數作為信號發送到解碼器”在AVS標準文本中沒有明確定義。
綜上所述,AVS標準符合本專利的技術特征A、B、D、E,但對技術特征c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本專利是AVS標準的不必要專利。
示例2
意法合資的ST微電子公司於2005年2月申請了名為“快速亞像素插值的方法和系統”的專利,專利申請號為cn 200510121765.1,於2006年9月20日公開。本專利的權利要求1如下。
壹種方法包括:接收包括全像素的視頻信息;執行子像素插值以並行產生半像素和1/4像素,其中在子像素插值期間同時產生多個半像素和多個1/4像素;以及執行子像素插值。並且至少壹些半像素和1/4像素用於執行運動補償。
該專利涉及視頻編碼中的“亞像素插值”技術,是亞像素插值的壹種具體實現方法,也可以稱為快速算法。權利要求1的技術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a .接收包含所有像素的視頻信息;
b .進行亞像素插值,並行生成半像素和1/4像素,其中在亞像素插值時同時生成多個半像素和多個四分之壹像素;
c .使用半像素和1/4像素中的至少壹些來執行運動補償。
對於技術特性A和C,AVS標準是壹致的。對於技術特征B,專利指出“在亞像素插值過程中同時產生多個半像素和多個1/4像素”,而AVS標準文本並未規定是否同時產生半像素和1/4像素。
綜上所述,AVS標準符合本專利的技術特征A和C,但對技術特征b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本專利是AVS標準的非必要專利。
兩個例子的分析
上述兩項專利均為AVS標準的非必要專利,從申請日來看,其申請日均在AVS標準發布之後。這兩項專利涉及AVS標準中的“參考幀選擇”和“亞像素插值”技術模塊,其他技術模塊很可能也存在類似的專利。不難想象,相關公司的專利部署已經圍繞AVS標準的不必要專利展開。
因此,對於相關企業來說,在判斷產品是否存在專利侵權風險時,僅分析標準本身涉及的必要專利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標準只是幾個框架性的規定,在具體的產品實施中,還會涉及到標準的壹些不必要的專利,也會對相關企業構成威脅,而且由於其隱蔽性,其威脅可能更大。
當然,以上兩項專利仍處於公開或真正的試驗階段,能否獲得授權還是未知數。但對於相關企業來說,及早準備、檢索、分析相關專利,即使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也能很好地應對。而且有些投機的專利權人,妳在研發或者生產壹個產品的前期,不會跳出來說妳的產品侵犯了他的專利。當妳的產品大規模上市後,這些隱藏的專利權人就會跳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因為妳的產品設計包含了他的專利技術,這些專利權人在談判中會處於非常有利的地位。如果企業在產品研發階段就發現了這些可以惹事的專利,就可以盡早制定對策。防患於未然,在小問題變成大問題之前解決,是壹種省時省力的方法。
應付策略
筆者認為,對於檢索分析過程中發現的標準非必要專利,可能會給相關企業帶來麻煩,至少有以下幾種應對策略。
對於未授權的專利,調查其是否具備授予專利的條件。對於檢索到的比較麻煩的專利,如果分析後發現其不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比如其權利要求的範圍太廣,已經覆蓋現有技術,或者發現了與專利技術方案相同的預言性技術/專利,那麽該專利可以不授權,企業可以放心使用。但是,如果甲骨文技術/專利是隱藏的,專利審查員可能很難找到,這樣找到的甲骨文技術/專利就可以提交給專利審查機構,從而無法授權專利。這樣做比專利授權後作廢要容易得多,也消除了產品提前上市的專利侵權風險,消除了後顧之憂。
采用規避設計方案。對於檢索到的麻煩專利,如果沒有有力的證據破壞專利的新穎性和創造性,可以分析專利的技術特征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即考慮采用規避設計。也就是說,對於專利中的某些技術特征,是否可以選擇替代技術,在不侵犯專利權的情況下獲得相同的技術性能。如果企業在產品設計時沒有對相關專利進行檢索和分析,很有可能無意中使用了該專利的技術特征,從而可能導致專利侵權。
例1中,本專利不是AVS標準必要專利的關鍵點在於“將第壹個參數作為信號發送給解碼器”。如果符合AVS的產品設計為將第壹個參數作為信號發送給解碼器,則很可能屬於本專利的保護範圍。但是,如果將第二個參數傳遞給解碼器,就可以成功避免專利。在第二個例子中,本專利不是AVS標準必要專利的關鍵點在於“亞像素插值時同時產生多個半像素和多個1/4像素”,本質上是壹種實現亞像素插值的快速算法。如果亞像素插值的過程中沒有同時產生半像素和1/4像素,也就是說省略了專利的壹些技術特征和相應的性能,那麽就可以避免專利。當然,如何采用規避設計需要綜合考慮各個方面,才能選擇對企業最有利的規避設計方案。
雖然企業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避免侵權,如專利無效、通過協商獲得專利許可等。,如果該專利是授權專利,那麽在談判和訴訟中將是巨大的時間和費用浪費。對於壹個企業來說,如何獲得更高的收益是其追求的目標。因此,在產品開發和生產過程中,在不影響產品性能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避開可能存在專利問題的技術,選擇技術效果相同的替代方案,是壹種有效且經濟的方法。
通過協商獲得許可。如果專利已經授權,而妳又不能使其無效,或者目前專利沒有授權,但經過分析發現其具備被授予專利的條件,而妳的產品恰好在專利的保護範圍內,又沒有合適的規避設計方案,那麽妳就需要做好訴訟準備,或者以盡可能低的價格獲得專利許可。鑒於專利授權較多,專利糾紛和解多於通過訴訟解決,如果事先做足工作,可以在專利授權談判中有的放矢,為公司贏得相對較低的授權費用。
積極進行專利部署,化被動為主動。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和標準公布後,相關企業作為專利權人的競爭策略可能會有所不同。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大多數企業都希望標準制定機構盡可能接受自己的技術方案。壹旦其專利技術進入標準專利池,成為標準的必要專利,企業就可以通過技術標準的實施獲得巨大的利益,包括專利許可費和市場控制權。在標準文本公布時,相關企業的專利部署可能會更多地集中在標準不必要的專利上。對於有實力的企業來說,如果能夠主動防範專利侵權風險,有目的地對AVS標準不必要的專利進行專利部署,就可以化被動為主動。
標準的不必要專利還是有其分析價值的,尤其是在音視頻編碼領域,專利比比皆是。企業在開發、生產和銷售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之前,需要對相關領域的專利進行檢索和分析。專利檢索和分析不應局限於標準本身涉及的必要專利,還要積極防範和防範標準的不必要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