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連鎖經營的組織結構由總部、配送中心或者中心廚房、連鎖分店三大部分構成。較小的連鎖經營企業也可以不設立配送中心,只由總部和連鎖分店構成。 1.連鎖總部的基本職能
(1)對連鎖經營日常重大經營管理業務的決策、指令與監控。
(2)財務管理。
(3)制度管理。
(4)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研究工作。
(5)重大經營、投資、開發、營銷、發展問題的決策。
2.連鎖總部的組織結構
(1)總部管理模式:連鎖總部作為門店的服務和管理機構,直接對門店進行管理。適用於連鎖系統初創時期經營上尚未突破地區界限,或賣場規模大而網點數量少或網點分布比較集中的情形。
①把總部劃分為“總經理室”“營業本部”和“管理本部”三個部分。
②由總經理直接管理開發部、營運部、商品部、財務部、管理部和企劃部等職能部門。
(2)地區管理部管理模式:連鎖企業總部按地區設立若幹個地區管理部,由地區管理部管理門店,總部不直接管理門店。適用於連鎖企業的發展已有壹定規模,門店數量多、店型小且分布地區廣的連鎖企業。 1.配送中心的概念:配送中心是位於物流節點上,是連鎖企業的物流機構,專門從事貨物配送活動的經營組織或經營實體。
2.設立配送中心的條件
(1)連鎖經營企業的分店數量和商品經營規模都達到壹定水平。
(2)連鎖經營企業在壹定經濟區域內(如壹個城市)的分店數量達到壹定規模時,便可設立配送中心。
3.配送中心的作用
4.配送中心的業務
(1)負責由總部決定、由供貨商送來的商品的驗收與入庫工作。
(2)負責庫存商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對各連鎖分店所需商品的加工、整理、包裝、集配和送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