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要求。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通過筆試、面試、面試、測評、簡歷篩選等方式選拔學生,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書不得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
2.鞏固和規範民辦義務教育成果: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壹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采取學生自願申請入學,申請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在相關部門監督下,實行計算機隨機派位;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
連續六年在九年壹貫制(含十二年壹貫制)學校就讀的大壹新生,可直接升入初中。如果想直升的人數大於初中招生計劃數,則采取計算機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招生成績。原民辦學校轉為公辦學校的招生範圍為縣(市、區),招生方式不變。
其他指定事項:
1.確保隨其流動的兒童在流入地區上學;
各縣(市、區)要把保障流入地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切實清理取消不合規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證件。按照規定,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將保障參加當地中考和高中招生。
2.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各縣(市、區)要確保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隨班就讀,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範有效的送教服務,科學確定“上門送教”服務對象,嚴格控制送教人數和比例。
3.時間要求: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15日前,8月30日前新生入學結束。8月31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上報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