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靈活就業人員認定的申請條件是什麽
1、已通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2、所從事的工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3、具備彈性工作特征,工作時間不固定或臨時性用工;
4、當前狀態沒有用人單位合同用工登記、自主創業登記;
5、以個人身份繳交社會保險費;
6、認定崗位的勞動所得為申請人的主要收入來源。
二、靈活就業人員認定的流程是什麽
1.受理: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至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窗口登記,或登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申請,或關註“廈門人社個人服務”微信公眾號申請。
2.審核社區收到申請信息的2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或實地走訪方式,對申請人靈活就業情況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核實屬實的情況下,社區自第2個工作日起,將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在本社區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3.核準社區公示無異議後,將系統中的申請信息發送至街道。街道在接收到信息的5個工作日內,以不低於20%的比例對靈活就業情況進行抽查、核準。核準結果經由系統反饋至社區,並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
法_依據:
《就業促進法》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創造公平就業的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制定政策並采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扶持和援助。
《關於進壹步加強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第二項 自2010年開始,每年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持《再就業優惠證》“4050”人員,以及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申請社保補貼時,需憑經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已加蓋“XX年符合辦理社保補貼資格”的相關認定和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