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標報價決策過程中,運用適當的定量決策分析方法,有助於提高決策水平。如決策樹分析、概率分析、概率分析等。為了中標,決策者要綜合考慮報價計算的準確性、預期利潤是否合適、報價風險和機組的承受能力、當地報價水平、競爭對手的優劣勢分析等因素,才能決定最終的報價金額。
壹、決策的依據主要可以參考以下幾點
(壹)報價決策的主要信息應是企業自身評標人員的計算分析指標。至於其他途徑獲得的所謂“底價”或對手的“價格信息”,只能作為參考。參與投標的企業不能為了中標而中標,中標價格至少要基本合理,不能導致虧損。
(2)決策要和評標人員壹起分析影響報價的各種因素,除了對評標時提出的各種方案、標底、費用分攤系數進行審核和修正。更重要的是,決策者要充分考慮預期利潤和承擔風險的能力。在可接受的最小預期利潤和可接受的最大風險範圍內做出決策。對於低價中標來說,報價是中標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壹因素。
投標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的指導思想和系統的工作安排以及參與投標競爭的方式方法。投標人要想中標,不僅得到項目,還能從項目中獲利,就需要研究投標策略來指導整個投標過程。
二、壹般情況下,投標策略如下:
(1)以信取勝。這取決於長期良好的社會信譽、技術和管理優勢、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服務措施、合理的價格和工期才能中標。
(2)以速度取勝。通過采取有效措施縮短工期,保證進度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使項目早投產、早受益,吸引業主。
(3)以誠取勝。低價壹直是工程招標的重要因素,當然這是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下。從投標人的角度來看,也可以是擴大任務來源,從而降低各項目中固定成本的攤銷比例,使項目成本低於競爭對手。
(4)采取以退為進的策略。當發現招標文件存在模糊性或合理性,並可能以此為依據進行工程變更或索賠時,可以低價中標,然後尋求索賠。
(5)采取長期發展戰略。企業的目的不是為了在這個項目中獲利,而是為了開拓新的市場或者掌握壹些有前途的工程技術等。,並以很少或沒有利潤的方式參與競爭。
通常把投標技巧簡單地理解為報價中使用的方法和技巧,而投標報價是壹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其具體工作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面臨的情況不同甚至差別很大,每個階段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也各有側重。我們不能用同壹個標準來對待招投標工作的不同階段,當然也不能用同壹個技巧來解決每個階段的具體問題。因此,投標技巧的內容必須涉及投標過程的每壹個具體階段。根據每個階段的不同情況和工作目標,確定合適的解決方案和技巧。能否科學合理地運用投標技巧,使其在投標工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關系到最終能否中標,是整個投標工作的關鍵。
三、通常投標人願意並熟悉使用的具體投標技巧包括
(壹)靈活的報價方法
靈活報價法是指根據招標項目的不同特點采用不同的報價。投標時不僅要考慮自身的優劣勢,還要分析項目的特點。根據不同的特點、類別和施工條件,選擇報價策略。遇有施工條件差、專業要求高的技術密集型項目,本單位有專長;總價低的小項目,不願意做又不方便不投標的項目;特殊工程;時間緊迫的項目;投標人少的項目;付款條件不令人滿意的項目成本可能相對較高。另壹方面,建設條件好的項目;壹般單位可以施工的工作簡單、工程量大的項目;當企業在新區域開發市場或面臨項目結束,機械設備無場地轉移時;企業在本地區有在建項目,招標項目可以利用其他項目的現有設備和勞動力資源,或者可以在短時間內突擊完成的項目;投標人多、競爭激烈的項目;非緊急項目;付款條件好的項目,報價需要略低。
不平衡報價
不平衡報價法是相對於通常的平衡報價(正常報價)而言的,是指在總價基本確定後,為了不增加總價、不影響中標,也為了在結算時獲得理想的經濟效益,對內部子項目的報價進行調整。可以提高單價的分項包括:可以盡快結算和收款的項目;預計未來數量會增加的項目;暫定項目中必須做的項目等。不平衡報價法必須建立在對工程量仔細核對和分析的基礎上,尤其是對於單價低的項目,如果項目實施增加,會給企業造成很大的損失;太多太明顯的不平衡報價方式也會引起業主的反感。
(3)零星就業
計日工單價壹般可以略高於項目中的工資單價,因為計日工不屬於合同總價的範圍,發生時會報銷。但如果招標文件已經假定了計日工的“名義工程量”,則需要分析是否報高價,以免擡高總報價。
(4)突然襲擊法
由於投標競爭激烈,為了迷惑對方,在整個投標過程中仍可按壹般情況進行,甚至故意透露壹些虛假信息,如宣布自己對項目不感興趣,不打算參加投標(或準備出高價投標),表現出生意無利可圖的假象等。在投標截止前幾個小時,他突然去投標,並降低了投標價格(或提高了價格),從而使對手措手不及,落敗。
(5)低價中標法。
低價中標法有時形象地稱為“孤註壹擲法”。采用這種方法,必須要有非常強大的實力或者有國家或者大財團做後盾,也就是為了占領壹定的市場或者爭取未來的優勢,寧可目前少賺或者不賺,也可以采用先虧後贏的方法,先報低價,再用索賠來扭虧為盈。使用這種方法,首先要確認業主按照最低價確定中標人,同時要求承包商具有較強的索賠管理能力。
(6)連帶擔保法和約束法
聯合保險法指的是在眾多競爭者的情況下,幾個有實力的承包商聯合起來控制價格標簽。大家保證壹家公司先中標,然後在第二、第三次招標中,第二、第三家公司以同樣的方式中標。這種聯保方式在實際招標工作中很少使用。常用捆綁方式,即兩三家主營業務相似或相近的公司,單獨投標時會因經驗不足、業績不佳或工作量過大而報價過高,失去競爭優勢。聯合投標以捆綁的形式,優勢互補,趨利避害,享受利益,承擔風險,相對提高了其競爭力和中標幾率。這種方法目前在中國的許多大型項目中使用。
(7)多方案報價法
對於某些報價文件,當項目規範或合同條款不明確、條款不明確或不公平、或技術規範過於苛刻時,承包商將承擔更大的風險。為了降低風險,需要提高項目單價,增加“不可預見費用”,但這樣做會增加因報價過高而被淘汰的可能性。多方案報價法就是為了應對這種困境。具體做法是在標書中提交兩個價格,即壹個價格按照原來的招標文件,然後提出:“如果技術規範或招標文件中的某些條款發生變化,這個報價人的報價可以降低多少……”,從而給出壹個更低的價格,吸引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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