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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如何提及信息化相關內容?

《關於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在每個省份選擇2-3個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統籌區域內醫療資源,科學合理網格化布局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推動醫療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到2023年上半年,試點城市完成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網格化布局。同時,明確發布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評判標準,***15項。

其中重點任務中涉及信息化相關工作如下:

(1) 信息管理壹體化。根據城市網格化布局情況,鼓勵市級統籌信息系統建設和整合。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內設置信息技術和管理部門,負責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信息化整體架構設計、信息化建設、網絡安全等工作,推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管理、醫療、患者信息安全有效地互聯互通。探索建立智慧醫聯體。

(2) 實現醫療資源***享。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統籌建設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病理、消毒供應等資源***享中心,實現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內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建立覆蓋醫聯體各單位的遠程醫療協作網,提高醫療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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