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針對任何公職人員的賄賂,無論職務的高低和立場。
《海外反腐敗法》適用於針對任何公職人員的賄賂,無論職務的高低和立場。《海外反腐敗法》的重點在於行賄目的,而不是具體行賄行為的內容,例如公務接待、提供或者承諾付款等等。為加速日常政府行為而支付的方便費用不屬於違法的行賄行為。
《海外反腐敗法》禁止為幫助企業獲取或者保留、指導某項業務而進行的行賄行為。“獲取或保留業務”不僅僅指獎勵、獲得或者延長某項合約。應當指出的是,這壹業務本身並不需要得到外國政府或外國政府部門的許可才能獲得或保留。
擴展資料:
反海外腐敗法的適用情況:
1、對於犯罪的公司和其他商業實體,可處以最高200萬美元的罰金;自然人則會被處以最高10萬美元罰金和5年以下監禁。而且,根據選擇性罰款法的規定,罰金的數額可能會高出更多。
2、在SEC提起的訴訟中,法院還可以判決追加罰款。追加罰款的最高限額為違法所得總額;違法情況嚴重時,限額為對自然人5000—10萬美元,對其他人5萬-50萬美元。
3、受損害的個人也可以根據《不正當斂財及不正當犯罪組織法》,或者其他聯邦和州的法律,對違法者提起民事訴訟。因為違法者的非法行為而喪失了交易機會的競爭對手,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百度百科-反海外腐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