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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市場對大股東有哪些限制?

144號法規對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東、公司高管、董事及其他關聯方的減持行為,以及從關聯方處獲取證券的行為進行了詳細規定,要求上述人員在出售限售股份時遵循慢行和披露程序。

如果您從公司關聯方處獲得受限證券,並希望向公眾出售受限或受控證券,您需要同時滿足法規144中列出的五個條件:

首先,這些受限證券必須持有滿壹年後才能出售,鎖定期從這些證券被購買並全額支付時開始,僅適用於受限證券。

第二,出售前必須公布證券發行人的最新信息。這意味著發行人必須定期編制財務報表並提前報告。相比中國先減持再備案,美國的做法無疑可以減輕市場的拋售壓力。

第三,壹年鎖定期到期後,每三個月可出售的股份數量不能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65,438+0%或四周內的平均周交易量(美國三大交易所交易)。對於櫃臺交易的股票,包括場外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的股票,只能以1%的金額賣出。

第四,這種銷售在各方面都必須被視為常規交易。不能打廣告,券商也不能收取高於正常的傭金,防止利益輸送。

最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特別突出了對高級管理人員、董事等內部交易的監管,要求這類人員如果交易總額超過5萬美元或每三個月交易量超過5000股,必須向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刑事上,美國法規144規定,每違反壹次將被罰款65438+萬美元,嚴重者將面臨最高5年監禁。但我國尚未對相關刑事責任做出具體規定。

擴展數據

發展歷史

美國股票市場和股票投資200年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四個歷史時期。

壹、第壹個歷史時期是18年底到1886,美國股市初步發展。

二、第二個歷史時期是1886-1929。這個階段美國股市發展迅速,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非常嚴重。

三、第三個歷史時期是從大蕭條後的1929到1954,美國股市開始進入重要的規範發展時期。

四、第四個歷史時期是從1954-,機構投資迅速發展,美國股市進入現代投資時代。

交易品種

1)股票、普通股和優先股、證券、新股和股權再融資、納斯達克和場外證券、國際股票、私人投資和公共股票。

2)期權匯率、指數、外匯期權。

3)債券、基金等工具。

百度百科-美國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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