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營過程中,美團B&B需要在當地派出所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旅館經營者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治安備案,以保證經營活動的安全合法。備案時需要提供酒店的名稱、地址、經營者姓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並按照規定繳納相應的治安管理費。在具體操作中,美團B&B需要向當地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營業場所平面圖和安全設施清單;
建立各種治安管理制度文本;
其他必要的材料。
此外,美團B&B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合法合規經營。
綜上所述,美團B&B需要在當地派出所註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合法合規經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旅館、飲食服務、文化娛樂行業、出租汽車行業等單位的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