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依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2.非法人團體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登記。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非法人團體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3.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創辦人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非法人組織可以確定壹人或者多人代表該組織從事民事活動。
5.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非法人團體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投資人或創辦人決定解散;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團體解散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二、法人成立的條件
1,依法成立
(1)法人組織的設立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包括其組織結構、設立方式、業務範圍和方式。
(2)法人設立的審查和登記程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2、有必要的財產或資金。
法人擁有必要的財產或資金,是法人開展活動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法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謂必要的財產或資金,壹般來說,“財產”是對企業法人的要求,“資金”是對非企業法人的要求。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和場所。
法人名稱是其具有獨立人格的標誌,也是其區別於不同法人的標誌。法人的姓名權是壹種財產權,除專有權外,還可以轉讓或出售。
法人的組織是對內管理法人事務,對外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組織的總稱,包括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同類型的法人有不同的組織結構。法人的組織通常包括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
3.什麽是法人組織?
現代大多數國家的法人理論認為,法人是區分成員個人意誌和利益,享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獨立財產和利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我國民事立法對上述理論持肯定態度。
民法典中的非法人組織主要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這些人和組織雖然不是代表企業的法人,但也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中國對非法人組織的要求還是很嚴格的,大家都要嚴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