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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手冊的有效發放量不低於

1.《婦幼保健手冊》發放對象為龍口市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中的計劃內孕產婦、新建孕產婦和新生兒。

2.《婦幼保健手冊》定點發放機構:定點助產機構和鄉鎮、街道醫院(程維中心、南山醫院)。6家定點助產機構:人民醫院、婦產醫院、中醫院、北海醫院、龍礦中心醫院、齊魯醫院南山分院。

3.編寫《母嬰健康手冊》的過程:

(1)計劃內孕婦持有效身份證到市婦幼保健院四樓體檢部建立名冊,參加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2)未參加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早孕婦女(孕3個月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到6家指定助產機構進行首次孕前健康檢查;

(3)未參加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早孕婦女(孕3個月內)到鎮街區衛生院(程維中心、南山醫院)進行首次孕檢,持有效身份證件建檔立卡;

(4)新生兒,在產婦出院後壹周內,由新生兒父母持父母身份證和出生醫學證明(或結婚證)到居住地的婦女醫院或鎮街區衛生院(程維中心、南山醫院)就診。

4.在婦產醫院和定點助產機構領取手冊的孕婦或兒童,請及時持手冊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衛生院(程維中心、南山醫院)建立孕產婦保健檔案;新生兒出生後,建立兒童保健檔案;以便基層婦女兒童及時建檔、檢查、隨訪。

5.《母嬰保健手冊》是孕檢、疫苗接種、兒童免費體檢、幼兒園體檢的必備資料。每次體檢壹定要隨身攜帶手冊,以便醫護人員記錄指導,核對信息。每本手冊都附有固定的編號,填寫手續繁瑣。請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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