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人事管理規定執行外,還應按本規定執行。
第二條原則上,銷售人員每天按時上班後,公司開始從事銷售工作,公務結束後返回公司處理當天業務,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條銷售人員因工作原因誤餐,應按公司相關規定支付餐費××元。
第四條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業務量,按月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金額不得超過以下限額:經理XXX元,副經理XXX元,普通員工XXX元。
第五條銷售人員業務必需的費用以報銷為原則,但費用預算應提前提交,經批準後方可執行。
第六條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施優惠銷售時,應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並提交主管審批。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壹)註意舉止,謙遜、禮貌、熱情、周到;
(二)嚴格遵守公司的經營政策、產品價格折扣、銷售獎勵和激勵措施等商業秘密;
(三)不接受客戶的饋贈和招待;
(四)在執行公務過程中,不得飲酒;
(五)不能通過不正當渠道誘導客戶透支或支付貨款;
(6)工作時間不得處理個人事務,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除壹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
(壹)向顧客解釋產品的用途、設計和使用註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和規格的特點;
(三)處理產品質量問題;
(4)與經銷商壹起收集以下信息,整理後上報上級主管:
1.顧客對產品質量的反應;
2.客戶對價格的反應;
3.用戶使用情況和市場需求;
4.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售;
5.同行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等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度;
(七)提出改進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的建議;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信息。
第九條公司營銷或企劃部應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
第十條銷售人員應將壹定時期(周或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批準,同時還應向上級主管提交“周銷售計劃表”、“月銷售計劃表”。
第十壹條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情況填寫在“客戶管理卡”和“客戶花名冊”上,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戶。
第十二條對於有希望的客戶,應填寫《希望客戶準入卡》,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銷售人員應根據每月的銷售情況,將自己的客戶劃分為若幹等級,或根據業務部門的統壹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銷售人員應填寫《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線分類表》和《客戶路線狀況明細卡》,確保促銷活動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業務部門應填寫“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十六條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至少拜訪客戶壹次,拜訪次數根據客戶級別確定。
第十八條銷售人員應當抽取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目錄等。每天他們離開的時候。
第十九條銷售人員在走訪經銷商時,應清點庫存。如果庫存不足,他們要找出原因,及時補救。
第二十條銷售人員應當為指定經銷商提供幫助和指導,幫助他們解決困難。
第二十壹條銷售人員有責任幫助解決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從而促進經銷商之間的真誠合作。如果銷售人員解決不了,請公司總監解決。
第二十二條顧客退貨時,銷售人員必須收回相關票據,否則必須填寫“銷售退貨證明”。
第二十三條會計部將銷售人員每日銷售的商品記入分戶賬,填寫“應收賬款日記表”並發至各事業部,填寫“應收賬款催收表”並發至各事業部負責人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回款管理。
第二十四條會計部向銷售人員發送催款單時,應附收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寫“各種系列傳票收發記錄備查表”並轉發給業務部門主提醒。
第二十五條各分行收到應收賬款憑證後,應按賬戶分發給主管銷售人員,但應填寫“傳票回執書”。
第二十六條現場營銷人員收到《應收賬款催收單》及相關憑證後,應放入專用“催收袋”內,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銷售人員必須填寫“每日收貨報表”和“每日差異報表”並上報會計部門。
第二十八條銷售人員應定期(周、旬)填寫“未付款報告單”,交會計部門核實。
第二十九章銷售人員應在“工作日報告”中填寫每日業務,並逐日向單位主管匯報。日報的內容應該簡明扼要。
第三十章新開發客戶應填寫“新開發客戶報告單”向主管部門申報建立客戶管理卡。
第三十壹條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由公司申請所需交通工具,但應填寫相關申請及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銷售人員憑發票報銷車輛油耗費用,同時填寫《行車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