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壹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2、出口企業管理類別評定為四類,加強出口退稅審核;
3、加強納稅評估,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4、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5、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在評價為D級之後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企業,在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當年即納入評價範圍,且直接判為D級;
6、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1、 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2、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3、 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5、 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6、 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7、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戶記錄或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9、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10、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參考資料
搜狐.搜狐[引用時間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