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信息網絡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組成,按照壹定的用途和規則存儲、傳輸和處理信息的操作系統,包括各類數據庫和應用系統。
本辦法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以電子文件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第四條市信息化管理機構是本市信息化建設的統籌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壹)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市政府信息資源管理工作;
(二)牽頭制定政府信息資源規劃和政府信息享有的規則和標準;
(三)定期組織全市政府信息資源調查,提出促進政府信息資源共享的建議;
(四)指導行政機關制定政府信息資源管理制度,編制部門信息資源目錄。第五條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政府信息資源的管理。
行政機關應當定期對政府信息資源進行檢查登記,並將檢查記錄報市信息管理機構備案。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審查機制,明確政府信息收集、加工、歸檔、維護和共享的工作程序和職責。第二章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第七條行政機關建設信息系統,應當有利於促進和推動應用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第八條新信息系統應避免與現有信息系統重復。如果現有信息系統的資源可以利用或現有商業軟件能夠滿足信息處理需求,原則上不再開發新的信息系統。
政府信息* * *享有多個行政機關使用的、功能相同或處理流程相似的交換基礎設施和其他新型公共* * *信息系統,由市信息管理機構牽頭進行系統開發建設。第九條政府信息資源數據庫包括基礎數據庫、平臺數據庫和專業數據庫。
基礎數據庫用於存儲人口基本信息、法人單位基本信息、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本信息、宏觀經濟數據、規範性文件數據等政府信息。
平臺數據庫用於存儲與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人力資源、文化資源、社會信用、城市管理、文件檔案等政府信息。
專業數據庫用於存儲與行政機關信息系統密切相關的行政機關業務信息。第十條市信息化管理機構組織全市基礎數據庫和平臺數據庫建設,並指導相關部門建設專業數據庫。
涉及* * *享受信息的數據庫建設應當符合本市* * *享受信息資源目錄及相關標準。第十壹條基礎數據庫和平臺數據庫由市信息化管理機構進行集中管理和系統維護,相關行政機關協助進行數據維護。
專業數據庫由相關行政機關管理和維護。第十二條行政機關應當定期對其負責維護的信息系統進行檢查和評估,並向市信息管理機構提交信息系統評估報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維護的信息系統的檢查周期由相關機關協商確定。第十三條行政機關應當明確自身政務信息系統提供的服務和數據要求。第十四條行政機關對影響其他部門和經濟社會運行的重要信息系統進行重大修改、終止服務或者發布新的重要信息系統,應當事先以適當方式發布公告。第三章政府信息資源目錄管理第十五條政府信息資源目錄包括基礎信息資源目錄、* *信息資源目錄和部門信息資源目錄等。第十六條基礎信息資源目錄由市信息化管理機構會同市統計、檔案和相關專業部門* * *。第十七條* *享受信息資源目錄由市信息管理機構會同保密、檔案等部門根據各行政機關信息資源目錄編制,並由市信息管理機構根據行政機關提出的* *享受信息供求變化情況及時更新。
* * *信息資源目錄在行政機關內部公開,作為行政機關之間信息共享的基礎。第十八條部門信息資源目錄應當由行政機關編制和更新,更新情況應當按要求通知市信息管理機構。第四章政府信息采集第十九條市信息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市統計、檔案部門制定政府信息采集和應用的標準和規範,依法確定個人信息采集的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