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到商務部門(所在區外經貿局咨詢辦理)申請內資變更外資企業,取得商務部門同意變成外資企業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
第二步:在內資企業所在登記部門申請遷出為外資企業,取得遷出通知書。提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1、申請人須向內資登記部門出示商務部門同意變成外資企業的批準文件原件, 並提交該批準文件的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2、公司出具的書面申請報告(須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如跨登記部門須移交檔案的,還須由外資登記部門在該報告上加“同意遷入”意見)。
第三步:在外資登記部門申請內資企業轉外資企業登記,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如名稱和住所不變更,不需要提交設立申請書中的名稱核準通知書和住所材料);
2、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原件);
3、章程;
4、股權轉讓協議(股權並購);
5、投資者的合法開業證明;
6、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和原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免職文件;
7、新驗資報告(註冊資本幣種改為外幣的需提交)
8、內資登記部門出具的遷出登記通知書(如內外資企業變更前後不在同壹登記部門的還需要移交企業檔案);
9、內資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已通過上年度年檢。加蓋公司印章);
10、如涉及其他事項變更的,需按相關要求提交材料;
11、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領取換發的營業執照時繳回原內資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內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為外資企業分支機構的登記操作指引
第壹步:申請人向原登記部門(指變更前登記部門)申請遷出為外資企業分支機構,取得遷出登記通知書(如內外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前後不在同壹登記部門的還需要移交企業檔案)。提交如下材料:
1、隸屬企業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2、隸屬企業變更登記證明文件(由隸屬企業所在登記機關出具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3、分支機構出具的書面申請報告(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並加蓋分支機構印章,如跨登記部門須移交檔案的,還須由變更後登記部門在該報告上加“同意遷入”意見)。
第二步:申請人向新登記部門(指變更後的登記部門)提交變更為外資企業分支機構的申請,審核通過後換領新執照。按如下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內資企業分支機構變為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應向外資登記表部門提交如下材料:
(1)《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隸屬企業章程(加蓋企業公章);
(3)隸屬企業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的證明文件(由隸屬企業所在登記機關出具,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4)隸屬企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隸屬企業印章);
(5)原內資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已通過上年度年檢。加蓋分公司印章);
(6)內資登記部門出具的遷出登記通知書;
(7)涉及登記事項變更的,應提交相應的材料;
(8)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審批的,應提交審批文件。
*領取換發的營業執照時繳回原內資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
如內資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前後,登記部門不發生改變(即仍在市局或同壹分局的),可參照上述操作指引簡化相關程序予以合法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