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術指標簡介:該軟件產品所采用的開發技術指標,限200字。
壹、軟件企業認定申請表填寫細則:
《軟件企業認定申請表》必須如實填報,不能有漏填項,如沒有相應內容的項要填“無”或“0”。紙質版與電子版的內容必須壹致,表格內容要與相關的附件壹致。否則不予受理。
(壹)申報企業概況欄
1、企業名稱:申請軟件企業認定的申報單位的全稱。名稱譯文應準確,各種文件中的企業名稱應填寫壹致;
2、註冊地址和郵編: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營業執照註冊登記時的地址,郵編是指註冊時企業所在地的郵政編碼;
3、聯系地址和郵編:是指目前進行企業認定申請時的企業地址和所在地的郵政編碼;
4、法定代表人及電話、身份證號:是指申報單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聯系電話和法人的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前要加區號;
5、企業負責人及電話、傳真:是指申請單位的當前主要負責人及聯系電話和傳真號碼,號碼前要加區號;
6、聯系人及電話、傳真:是指申報單位負責與認定機構聯系的人員及聯系電話和傳真號碼,號碼前要加區號;
7、企業主管單位:是指申報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
8、企業註冊日期:是指申報單位進行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註冊登記時間;
9、企業註冊資金和工商註冊號:是指申報單位進行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註冊資本和營業執照註冊號;
10、申報單位如果已經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則需要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日期和相應高新技術企業的證書號;
11、企業主管稅務所和稅務登記號分別指申報單位具體辦理國稅和地稅納稅所在的稅務部門(具體到分局)和相應的稅務登記證號碼;
12、主要股東及持股情況:是指申報單位中前三位主要股東的持股數和持股比例,持股數請加上單位,並與註冊資金的單位壹致。
13、企業員工持股情況:是指申報單位按管理人員、技術骨幹、其它員工分類各自的持股人數、持股總數和占企業總股本比例。企業負責人、總經理等管理人員所持股份,要在企業員工持股情況中的管理人員欄中體現,持股數請加上單位。
(二)申報企業上年度經營情況
從事內銷的收入單位為“萬元”,從事外銷的收入單位為“萬美元”
1、企業總收入:是指申報單位在上年度的企業銷售收入;
2、軟件總收入:是指申報單位的銷售收入中的軟件收入部分,軟件總收入=產品銷售收入+軟件工程承包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咨詢培訓收入+技術轉讓+其他技術收入,軟件總收入≤企業總收入;
3、軟件收入占總收入%:是指申報單位的軟件收入占該單位總收入的百分比;
4、自產軟件收入:是指申報單位的軟件收入中屬於自產軟件收入的部分,包括自產軟件銷售、工程承包(除硬件收入外)、技術服務、軟件及相關技術的咨詢培訓、技術轉讓等收入,自產軟件收入≤軟件總收入≤企業總收入;
5、自產軟件收入占軟件收入%:是指申報單位的自產軟件收入占該單位軟件收入的百分比;
6、軟件研發投入:是占指申報單位進行軟件研究開發所進行的投入值;
7、研發投入占軟件收入%:是指申報單位的研發投入占軟件收入的百分比;
8、軟件分類收入:是指軟件收入按內銷和出口兩類中的銷售產品、技術服務、咨詢培訓等項進行分項填寫,其各項數據的總和即為該申報單位的軟件收入;
l“銷售產品”收入壹定要和附件“企業開發、生產或經營的軟件產品列表”中的軟件銷售收入相等;“工程承包、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收入壹定要與附件“企業工程承包、技術服務、技術轉讓項目列表”中的收入相等;
l銷售產品”收入的企業,要提交相關產品銷售發票復印件或發票列表,軟件產品銷售金額與《企業開發、生產或經營的軟件產品列表》中所填金額壹致;
l有“工程承包”、“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收入的企業,要提交相關合同復印件及發票復印件或發票列表,並附加相關證明核實該合同中的軟件收入部分金額,軟件收入部分金額要與《企業工程承包、技術服務、技術轉讓項目列表》中所填金額壹致;
l有“咨詢培訓”收入的企業,要附加培訓項目類型、金額及發票復印件或發票列表;
l有“其他”收入的企業,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該欄目需要財務責任人簽字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財務章和企業公章。
(三)申報企業主要業務及產品欄
1、主要業務方向/排序:是指申報單位的業務方向依其主次程度在“□”中標出序號;
2、主要產品方向是指申報單位生產的產品屬於欄中所列出的哪些項,申報單位根據情況在相應的“□”內標上“√”;
3、主要軟件列表是指申報單位已登記的軟件產品依其主次程度按序號依次列出,軟件名稱與登記號必須與相應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上內容完全壹致;
4、ISO9001認證情況是指申報單位是否通過ISO9001認證,“□”及項目供選擇,如已通過認證,需填寫通過時間,並在企業申報材料中附加此項證書復印件;
5、CMM認證情況是指申報單位是否通過CMM認證,如已通過認證,需填寫通過時間和級別,並在企業申報材料中附加此項證書復印件;
6、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證情況是指申報單位開展系統集成業務,是否具有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及項目供填表人選擇,如果已通過,需填寫通過的時間和等級級別,並在企業申報材料中附加此項證書復印件。
(四)企業軟件開發環境欄
比較開發場地面積、機器臺數與軟件技術人員數,看其分布是否合理。
1、開發環境和主要設備:是指申報單位所具備的開發場地和主要硬件設備,包括大中小型計算機、PC機、工作站、筆記本,及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的臺數和型號;
2、開發工具:是指申報單位從事軟件產品的研發、生產所使用的開發工具,包括工具軟件包、操作系統、編程語言等;
3、開發工具:是指申報單位從事軟件產品研發、生產所使用的數據庫系統;
4、網絡系統:是指申報單位從事軟件產品研發、生產所具有的網絡系統;
(五)申報企業人員構成情況欄
該欄目是反映申報單位的人員概況。要與附件《企業人員構成情況表》中的人員數、學歷構成、軟件專業人員構成數相符。
1、職工總數:是指申報單位的人員總數;
2、職工總數按職工學歷構成、分別按項填寫人員數;
3、大專以上學歷占職工總數%:是指職工中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數占職工總數的百分比;
4、軟件技術人員數:是申報單位中從事軟件研發人員數、工程項目管理人員數和市場推廣與維護人員數的總和,即:軟件技術人員數=研究開發人員數+工程和項目管理人員數+市場推廣與技術服務人員數;
5、軟件技術人員數占職工總數%:是指申報單位的軟件技術人員數占職工總數的百分比;
6、大專以上學歷者占職工總數%=(大專+本科+碩士+博士)/職工總數;
職工總數應查看企業人員工資核定表或購買社保的憑證,憑證與企業認定申請表所填人數允許有偏差,但不超過20%。
二、軟件產品登記申請表填寫細則:
1、企業名稱:申請軟件企業認定的申報單位的全稱。名稱譯文應準確,各種文件中的企業名稱應填寫壹致;
2、註冊地址和郵編: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營業執照註冊登記時的地址,郵編是指註冊時企業所在地的郵政編碼;
3、聯系地址和郵編:是指目前進行企業認定申請時的企業地址和所在地的郵政編碼;
4、法定代表人及電話、身份證號:是指申報單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聯系電話和法人的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前要加區號;
5、聯系人及電話、傳真:是指申報單位負責與認定機構聯系的人員及聯系電話和傳真號碼,號碼前要加區號;
6、Email:為聯系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
(壹)基本情況
1、產品名稱:軟件產品的名稱要求簡短、明確、針對性強,軟件產品應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書為準,並與軟件產品登記申請表、軟件檢測報告所填產品名稱壹致。
軟件名稱應有廠商的品牌及標明用途。產品命名須由四部分組成:企業標識(例如:企業的簡稱、中文拼音、英文名稱、商標名稱等)、產品名稱、產品屬性(能反應產品屬性的,例如:平臺、系統、軟件、中間件)、版本號。如有簡稱,必須在全稱後註明:[簡稱:***]。例:金山詞霸軟件V1.0[簡稱:詞霸]
2、版本號:版本號必須與該產品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及軟件檢測報告上所註壹致;
3、產品服務對象:該軟件產品的使用對象及行業;
4、主要功能及用途簡介:該軟件產品的主要功能及其用途,限200字;
5、主要技術指標簡介:該軟件產品所采用的開發技術指標,限200字;
6、硬件運行環境:運行此產品所需要的硬件環境,內存不得少於1;
7、軟件運行環境:此產品通過何種操作系統、編程語言、數據庫等進行開發;
(二)產品類型
產品類型只能單選“系統軟件”、“支持軟件”、“應用軟件”、“其他軟件”其中壹項。
每項裏的具體類型可按產品實際情況進行多選。
(三)產品開發及知識產權情況
1、產品開發者:為本企業或與企業有關的個人;
2、開發時間:開發時間應早於完成日期、檢測日期、始銷日期;
3、著作權人:應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壹致,為本企業或與企業有關的個人;
4、開發工作量:開發者人數/開發完成月數。
(四)產品檢測、鑒定、獲獎情況
1、檢測部門:出具軟件產品檢測報告的部門,並填寫相關結論及檢測日期;
2、鑒定部門:所獲省級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並填寫相關結論及檢測日期;
3、頒獎部門:所獲省級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獲獎證書,獲獎證書頒發部門,並填寫相關結論及檢測日期;
(五)產品銷售情況
1、始銷時間:軟件產品首次銷售時間;
2、銷售方式:可復選,自銷、OEM、定制合計套數=“至申報時累計內銷”“至申報時累計外銷”;
3、至申報時累計外銷中的銷售額與售價均為美元。
三、軟件企業認定或軟件產品登記變更、補辦申請表填寫細則
1、“變更申請編號”無須填寫;
2、“變更信息”欄中只需填寫變更範圍內發生的變更事項,並說明變更原因。
四、軟件企業年審調查表填寫細則
1、《軟件企業認定年審調查表》必須如實填報,不能有漏填項,如沒有相應內容的項要填“無”或“0”。紙質版與電子版的內容必須壹致,表格內容要與相關的附件壹致。否則不予受理。
2、“企業年審調查表”中“企業所得稅”中的“應征額”必須小於或等於企業認定申請表中“企業總收入”;“應退額”必須小於或等於“應征額”;“實際退稅額”必須小於或等於“應退額”。
3、“產品增值稅”中的“應征額”必須小於或等於企業認定申請表中“銷售產品”;“應退額”必須小於或等於“應征額”;“實際退稅額”必須小於或等於“應退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