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範圍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種植、養殖、水產養殖等第壹產業為基礎,主要服務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購買、農產品銷售、加工、運輸、儲存等服務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技術和信息。
申請生產許可證,必須報有關專業管理部門審批。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民事主體,符合法律規定。
辦理生產許可證需要滿足的條件:
1廠房
首先要求有符合要求的廠房。廠房的面積應足夠劃分成生產所需的各種區域,如原料倉庫、成品倉庫、生產車間各工序區、檢驗區等。,並且還應該足以放置所需的生產和檢驗設備。
2必要的生產設備
企業能生產出合格的產品,並有必要的生產設備。
3必要的測試設備
檢測設備壹定要買,然後送到當地計量院進行計量檢定,當地計量院出具檢定證書。
4配置相關人員
申請生產許可證,企業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包括總經理、質量主管、采購主管、銷售主管、生產主管、檢驗主管、檢驗員、文件管理主管。
5咨詢機構或顧問
在有經驗的顧問或咨詢機構的指導下,可以事半功倍,減少不必要的投入,盡可能降低各種風險。
通過以上緊鑼密鼓的準備,就可以開始提交生產許可證的申請了。2011之後,大部分省份都可以通過當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轉發提交申報材料,所以提交的材料要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申報,申報時要帶上以下材料:
(1)申請需要三件:生產許可證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工商局出具)、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當地質監局出具)。
(2)食品相關產品行業應提交管理體系清單、產品說明書、工藝流程等描述性文件。
(3)申請危險物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產品流向表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監局出具)。
(4)根據實施細則,部分產品還需要提交申報產品的型式檢驗報告(由產品檢驗機構出具)。
(5)涉及產業政策的產品,還應提交符合產業政策的證明(國家發展改革委經貿委出具)。
申請提交後,受理機構應當在收到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企業出具受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