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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是什麽?

原因壹:

1.未按要求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在補齊未報年度報告並公示後,可向工商部門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

2.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披露義務的企業,應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再向工商部門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

3.被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予以糾正後向工商部門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

4.失去聯系的企業可以依法申請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變更登記,或者提出可以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重新取得聯系,可以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

註:企業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此外,企業對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擴展數據:

企業內部交易會消除或降低部分市場交易成本,但同時也會給企業帶來獨特的交易成本。導致企業這種缺陷的主要原因還在於信息的不完全性。具體來說,首先,企業內部存在各種契約關系,包括企業與勞動者的契約關系,企業與管理者的契約關系。

其次,壹方面,企業決策者往往從下級那裏獲得信息,另壹方面,企業上層的決策信息又不得不通過傳遞給下級來實現。這兩個不同方向的信息傳遞會因企業規模擴大帶來的下屬層級增加而扭曲,導致企業效率損失。

再次,企業的下級往往出於自私的動機,向上級隱瞞或傳遞錯誤的信息,使上級做出有利於下級的決策。或者說,下級對上級的決策只傳遞或執行對他們有利的部分。

百度百科-業務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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