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增值稅
讓利送劵和返利,誰對老板更有利:購銷差價是稅收籌劃需要考慮的重點問題,如果商品的購進成本較高,采用打折銷售就比較合算;反之,如果商品的購進成本較低,折扣優惠越大時,贈送購物券促銷方式的優勢就越明顯。
經銷加工可選擇,稅收負擔要算清:作為壹般納稅人向另壹般納稅人采購原料,並且在經銷毛利小於加工費的情況下,采用來料加工方式更劃算。
貨物采購哪裏來,價格測算不放松:對於壹般納稅人而言,銷項稅的稅率有17%、13%、6%,但是,它們取得的進項抵扣率可能為6%、4%、3%。在銷項稅額壹定的條件下,企業所取得的可抵扣進項稅的貨物的抵扣率越高,企業的采購成本越小,最終應繳納的增值稅也就越少。
二、 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流轉環節就其營業額全額征收。因此,企業經營對象流轉的環節越多,營業稅的征收次數也就越多,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也就越大。根據營業稅的特點,盡可能的減少經營對象的流轉次數。
三、 個人所得稅
(壹)分次納稅
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是按次計算征收的,對於只有壹次性收入的勞務報酬,以取得該項收入為壹次,把握這個特點,學會對個人收入適當劃分次數,壹次性支付的費用,通過改變支付方式,變成多次支付,多次領取,就可分次申報納稅。
(二)利用福利
征稅只是針對貨幣收入,對於那些非貨幣收入是不征收的。
(三)利用保險
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的金融機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金不計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於繳納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計入個人當期工資,並計征所得稅。
四、企業所得稅
(壹)集團發生管理費,分攤稅法不理會
集團公司中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和綜合管理職能,並且為其下屬分支機構和企業提供管理服務,向下屬分支機構和企業分攤總機構管理費是時下比較通行的做法。但是,目前政策已經發生了變化,新政策規定母公司以管理費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費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給母公司的管理費,不得在稅前扣除。有關企業應當及時調整有關業務的操作模式,否則就會產生涉稅風險。在新政策環境裏改為有償服務計收入,不計管理費,這樣子公司可以稅前扣除,從母子兩公司整體看,只要掌握好盈虧平衡點,其服務費的企業所得稅總和可以為零。
(二)企業發生招待費,合理籌劃可不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進壹步明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營業收入的5‰,稅法規定在壹定的比例範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假設企業當期營業收入為M,當期列支業務招待費為N,按照規定,當期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為60%×N,同時要滿足不大於5‰×M。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N=5‰×M這個點上,可以同時滿足企業的要求,由此可得出8.3‰×M=N。也就是說,如果當期列支的業務招待費等於營業收入的8.3‰這個臨界點時,企業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三)如何捐贈有學問,籌劃適當可當收益
壹些企業發現自己的應納稅所得額很大,要繳納大筆的企業所得稅,同時,企業希望利用捐贈的形式支持社會公益事業,建立企業的良好形象。因此,這些企業通常會采取向公益事業捐錢捐物的方式,即合法地減輕了企業所得稅稅負,又擴大了企業社會影響。從捐贈形式看,基金會形式最優,其次是現金捐贈,第三是提供勞務,最後是實物捐贈。現金捐贈中,最好由個人名義捐贈,其次基金會捐贈,最後為企業直接捐贈。其實,要達到上述目的,捐贈並不是唯壹有效的方式,如果將捐贈變投資,合作雙方都能降稅負,效果更好。
在企業運營過程中,采取有效的合理避稅對於企業的經濟效益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此,企業應對我國現行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有充分的了解,這樣才能有效的合理避稅,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保障。